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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连载] 脚趾上的星光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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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5: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31节

陈大可说,你还是把信封捡起来吧,是跟韩思冲有关的,我真的不想你被蒙在鼓里。陈大可眼睁睁地看着沈暖暖,可是她却一动未动。陈大可就想,终究是被爱冲昏了头脑的年轻人,怎么都不肯相信自己喜欢的人会背叛。

  下班的时候陈大可走在了沈暖暖前面,当然他看不见沈暖暖脸上是挂着怎样的表情又把信封装进了手提包里。

  沈暖暖把一叠照片摔在韩思冲面前,韩思冲看见的是自己跟另一个女人的照片。他无话可说,只是把头深深地低下去。沈暖暖大声咆哮着问,怎么回事?韩思冲还是不说话,沈暖暖开始收拾东西,搬来时的东西又一件件装进箱子里,什么都不愿意留下。小京巴咬着她的裤管撒娇,她也不理睬。

  出门的时候韩思冲终于追出来,他说,我送你。沈暖暖转身留给他一句话,你闪开,我不喜欢混蛋。

  空城叹

  沈暖暖觉得刚刚过来的这段时间,自己真是傻到家了。哪里会有那么好的事情,钢筋水泥的大城市里,碰见一段感情,就当成是永远。沈暖暖想,陈大可真是个混蛋,他放着好好的工作不做,干吗去跟踪韩思冲,并拍下那些叫她心裂的画面。如果不是他,她可能永远不会知道韩思冲会是一个脚踏两只船的人;如果不是他,她可能现在还在为韩思冲在厨房里忙着煮饭……有那么多的如果可以罗列出来,沈暖暖对陈大可恨到牙痒痒。

  可是突然也有一个这样的“如果”蹦出来。如果当初沈暖暖选择的不是韩思冲,而是陈大可,那么这些重复着过去的伤痛,是不是就可以避免?

  或许幸福本就应该归于一种平淡吧,那些看似美好的东西,注定只能远观,不能近玩。否则就会全身因它而伤,因它而痛,因它而看什么、想什么都觉得讨厌。

  沈暖暖想,还是再过几天就离开这座因没她想要的,而彻头彻尾地成为空城的城市吧。但偏偏这个时候讨厌的死胖子陈大可把电话打了过来。

  狠狠爱

  陈大可问沈暖暖,暖暖,难道你是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陈大可说,沈暖暖,那是10年前,我们在同一个地方上初中。因为你有个严厉的爸爸在学校当老师,放学后你被他班里几个混子似的学生围着打,是我把你从包围中救了出来。后来你写了一张纸条叫别人交给我,我怕自己脑袋上缠着绷带见你你会说我难看,于是叫班里另一个男生代我去。后来你把他当成了我,跟他走在了一起。之后,我就拼命地吃,拼命地锻炼,发誓以后总有一天能保护到你。你年少时的爱恋,竟然可以模糊掉我的容颜,所以那时的我就知道,你们在一起亦不能长久。

  5年后高中毕业,我填报了你上大学的城市,我们却没有再见面。在这个城市里,我始终保持着一个死胖子的模样,我想不管何时何地我再见到你,肯定能保护到你。

  暖暖,其实我也曾经身轻如燕!

  沈暖暖的眼前忽然变得模糊一片,她哽咽着问陈大可,为什么你不早说?

  陈大可委屈地说,我怎么不想说,可是你连一起吃饭的机会都不给我,我,我怎么……

  沈暖暖想,月老先生,这次总不会再错了吧?即使他是死胖子又如何呢,只要真的是值得我爱,我就狠狠爱。

  如果爱,请深爱。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5: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32节

作为漂泊在外的非典型性移民,理应害怕漂泊,她却对搬家保持着十二分的热情。我的小朋友总在标榜她小时候练过举重,所以她有能力跟我斗狠—小心老娘将你先抓举再挺举,然后再将你从窗户里丢出去!

  你瞧,我的安全感就是这么丧失的。人生再细若蝼蚁,我也不希望大限只剩自由落地那几秒。

  这是第四次搬家,我有气无力的质问显得很卑微。我说彩虹小姐,我们搬来搬去就是为了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给深圳看大门么?

  她愣神了三四秒就迅速回过神来并爆了粗口,你懂个屁!被揭了短的小朋友脸涨得通红。懂不懂什么叫农村包围城市?她大声为自己辩解。

  我不去理会她所谓的农村包围城市理论,沉甸甸的箱子就已经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了。“搬一次家穷三月”,算来我们这一年来并没有积攒下什么。

  我并不责怪她。

  她有一个从来没有人点击的博客,若不是浏览器里面有浏览记录,连我都偷窥不到。她在博客里说,她问过法力无边的占卜大师,大师告诉她,要在深圳的郊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住上一圈后再住到市中心,这一辈子会顺风顺水。她显然相信了。

  关闭网页的时候,我甚至还在嘲笑我的小朋友,她居然相信这么菜的占卜水平。可只是一会儿,我就笑不出来了,我还得谢谢那个整天吆喝着骗钱的骗子,他给了我们这些打拼者住在郊区积攒力量的完美借口。在我们无力去改变生活的时候,那些摸不着边际的屁话居然成了我们生命里的理想主义。

  星星堆满天,累极了的小朋友和我躺在新家的小床上,她抱着我,我在半睡半醒的时候听到她说,我们买个六十平方米的小房子好不好?

  我假装睡着了。

  2.

  小朋友她每天都琢磨稀奇古怪的点子。

  她看着信用卡对账单里积分兑换的礼品两眼放光,她酝酿着去搞台POS机,然后天天把自己一万额度的信用卡在自己的POS机上刷爆,等钱到了自己那张与POS绑定的储蓄卡里时再取出来存到信用卡里再刷爆。我听得云里雾里,她却算计得有滋有味,她说,只要折腾个三百多次就有三百多万积分啦,换这个大背投完全没有问题!

  对于她的创意,我只得装着糊涂大加赞赏。每个月的工资在我按时全额进贡之后,就只得看她脸色讨点零花钱。记得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月,我把工资放在桌上表忠心,请彩虹小姐笑纳。她却百般推辞。当时的我无比感动,正准备揣钱时却被她用指关节敲了脑壳。你还真收啊。小地主婆生气起来真不是盖的,于是那一个月我没有零花钱,朝同事借了两百块,等到下下下个月才攒齐了还他。

  举重运动员加账房小姐,乌云先生的恋爱生活比蝼蚁还蝼蚁。

  她毕业来到深圳,就被我盯上了。坑蒙拐骗使出浑身数解,她总算掉进我的怀抱里。热恋的时候我问她,你喜欢我哪一点啊?她对于我写在白纸上用来引诱的诸如长得帅、脾气好、有气质之类的优点视而不见,只是丢出一句,嗯,你会讲本地话,我以为你是本地人。

  我听得无限悲凉。

  上到七八十岁的大爷,下至十三四岁的孩童,每个都可能入得她法眼。看来我得感激她于芸芸众生中选择了我,并铭记这浩荡的恩情,宣誓一辈子为奴为仆不离不弃。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5: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33节

三八节那天我会拼了命夸她少女,作为少女,当然不会在妇女节这一天死皮赖脸讨礼物。过了这一天,我会义正严辞地告诉她,时光太匆匆,现在的她已经跨入老妪的行列了。

  她装可怜,这么快就老妪啦,我还没有和你过完好日子呢。

  一句话,我就投降了。为了我朝思暮想的好日子,我迅速恢复她少女的身份。我自横刀向天哭泣,因为接下来的日子里,小朋友真诚地对我说,洗衣机会累的,你让它休息几天吧。来,体会一下手洗衣服的乐趣吧。

  我真想把这样的乐趣给她。

  甚至在黑灯瞎火的夜里,我们那个啥完了以后,小朋友会要我下去给她炒个菜。如果我不下去,她就不会停地踹我,她说,我动作不会太大哦,你只会慢慢慢慢地从床上滑到地上去,你放心,地上我收拾好了,蛮干净的。她还得意扬扬地告诉我,这种踹法有个好听的名字—安全踹。

  乌云先生玩不过她的彩虹小恋人。

  我下班比她早,所以每天负责做好晚餐等她。周六的时候我会扯扯她的衣袖,嘿,做饭去吧。我装大爷,却被她拖出去陪她逛超市。她总是在食品专柜疯狂“试吃”,还不停地叮嘱我,今天不做饭,你不吃别后悔。

  那一刻,我只想把这个丢人的小市侩拖回家。

  好脾气的售货员常问她好不好吃,她头也不抬,消灭掉面前的食物后告诉他,不好吃! 售货员直跳脚,不好吃你还全吃光了?

  4.

  有段时间小朋友回家很晚。

  她又找了一份小兼职,每天陪人打乒乓球。推拉弹拨抽,我教了她三年,她居然也打得有模有样。现在她陪别人打球居然敢收费,而且一收就是五十块一小时。

  每次我下班后就直接去球馆,小朋友不是大美女,但也有点煞有其事的小姿色,更何况和她一起打球的是个什么“企业家”,我得看紧她。

  于是每天我坐在那儿看她打球,偶尔也会遇见“企业家”的妻子。长得不好看,但看起来很贤惠,很像那种和他一起吃过苦熬过日子的女人。至于她为什么要小朋友天天陪他打球,我不知道,也从来都没有问过。

  我只要和小朋友一起回家就可以了。

  拿到第二个月的兼职工资时,小朋友便辞掉了这份兼职。回家的路上,她很兴奋,十二万啦!我听得莫名其妙。我们这一年存了十二万,够付一个房子的首期了。小朋友的声音有点激动。

  十二万?我有点不敢相信。不过一年的时间,我从来不也相信我们会有这么多的积蓄。我和小朋友的工资加起来勉强一万块,还要应付房租水电与吃饭。我只知道,这一年,她倒卖积分换来的一些小礼品,上了两年免费的理财课居然选准了银行的理财产品,基金也小赚了一笔,我只不过送过她一些无足轻重的小礼物,一只二十块的手表,她还问我,讲价了没有?

  大房子也有大房子的空旷。她说那个女人一直担心她的“企业家”老公在外拈花惹草,所以找了小朋友培养了他爱打乒乓球的兴趣。打球累了,那男人也只能回家洗洗睡了。这就是为什么,那个女人会同意她来狠狠敲自己老公一笔的原因。

  我想说的不是这些。小朋友也有郑重其事的时候,有些人只能共苦却不能同甘,贫贱的情侣更能享受共勉的人生。这听起来像台词,可她说到要有个房子,才真真正正像家的时候,我有点小感动,想哭。
  5.

  在假装睡着的时候,我回忆了那么那么多的事情。在黑暗中她看不见我已哭得不成样子的脸。这看似开心的事情,竟也有着这样那样的悲剧效果。

  我没有钱,我对她很惦念。回忆那么多,我记得最深刻的,是她曾经说过,如果你没有一百二十八平方米的大房子摆在我面前,我就不嫁了。

  那年她刚毕业,无社会经验。

  那年的她那么嚣张,嚣张得我直想笑。

  可是现在,我的彩虹小恋人,她的愿望那么小。小心翼翼攒生活,平平凡凡觉得够用就好。

  生活中本来就没有太多惊天动地的大事,这简单的、平淡的、吵吵闹闹的生活以及被日子逼迫着的相互妥协,就是爱情了。

  我已说不出话来。

  我只能转过身子去,在黑暗中,给她一个大大的、表示同意的拥抱。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5: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34节

2006年盛夏,云南永德深山里的村民频繁在自家田园中见到豚鹿的身影。徐必在网上看到新闻后,决定到这里来。他是一名野生动物摄影师,最近需要拍一组野生动物的照片。

  徐必在海拔800米左右的河岸边支起帐篷等待了1个星期,豚鹿始终没有出现,反而在某天深夜,他的帐篷遭到一头脾气暴躁的野猪造访。野猪像角斗士一样掀翻了帐篷,对着他备用的熏肉大快朵颐,并且把盛在碗里的二锅头喝掉了一大半。

  当天凌晨,徐必下山来到村里的一家诊所,他把木板门敲得咚咚响,大约10分钟后,诊所内的灯亮起来。开门的是一位女孩,她打着哈欠问徐必怎么了。

  徐必指指自己一瘸一拐的腿说:“被野猪拱了。”

  女孩开门把徐必让到屋里,迅速从架子上取下医药箱,“我爸爸有事出去了,你的伤口得先消毒。”

  徐必没说话,他坐在板凳上,看着这个姑娘娴熟地扯掉他大腿上用来止血的毛巾,伤口已快结痂,干掉的血块黏住了毛巾,“痛吧?不过你得忍一忍,不然感染了就严重了。”

  包扎好伤口之后,徐必问她:“我能在你这里住一晚吗?我的帐篷也被那家伙拱坏了。”“你没被野猪吃掉,算你命大。我们这里有野猪吃掉人的事情哦!”她把那条沾满血的毛巾丢到垃圾篓里。“那你就睡这张床吧。”她指了指小医务室的诊床。

  “你知道吗?刚那家伙还喝酒呢,喝了大半碗,现在肯定要打醉拳了。”徐必坐在床上对女孩说。

  女孩被他逗笑了,她给他倒了杯热茶,转身离去。

  那天晚上,徐必住在这个叫作白茶的女孩家的诊室里,窗外有夏虫长鸣,星星满天。他突然想起三年前和宋喜云一起到这里来的日子。也是这样的仲夏夜,他们躺在木屋里的地板上,说了一整晚的话。

  最珍贵的馈赠

  宋喜云是徐必的大学同学。系里的男生都在私底下讨论她的美,却又对她敬而远之,因为据说宋喜云的精神不正常,拿他们的话说就是脑子有病!

  可是,徐必不那么觉得。徐必追到了宋喜云。他发现那些人所谓的有病不过是她脑子里的奇思妙想太多了的缘故。艺术生嘛,做点出格的事也在所难免。

  大四毕业前,他们和班上几对情侣到野外露营。在呆到第四天的时候,他们在灌木丛里发现了两只小鹿,一只受伤了,另一只依偎在它的一旁,用舌头舔着它的伤口。有胆子大一点的男生用石头去砸那只受伤的鹿,可是它的同伴却朝着人们嘶鸣,哀求般望着他们。徐必被那种回归到最原始的感情震撼,掏出包里的相机拍下一张照片,然后带领一队人下山。那是他在旅途中得到的最珍贵的馈赠。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5: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35节

 很多年后,徐必成为一名小有名气的野生动物摄影师,长年在野外驻守,使得他和宋喜云聚少离多。宋喜云能做的只有等待,那是纯正的等待,因为徐必常常在深山里,手机都拨不通。这种事情,不论是对于普通的家庭妇女还是对于一个文艺女青年来说都同样残忍,所以,当徐必每次回来,宋喜云就会和他吵架。

  最后一次,吵架终于升级为分手。

  徐必醒来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白茶的爸爸已经回来。他帮徐必检查了伤口,然后叫白茶去厨房端菜。这个看起来像村干部的中年男人拿出了陈年老酒款待这个城里来的客人。他和徐必碰杯,白茶在一旁只是静静地夹菜、扒饭。

  “你是动物学家吗?”白茶的爸爸嚼着花生米问道,词汇僵硬而贫乏。

  “不是,我只是喜欢给动物拍照片。”

  “这个能赚钱?”

  “勉强够养活自己。”

  “交女朋友了吗?”当白茶的爸爸问出这个问题时,白茶有点生气。她把碗放到桌子上,起身往楼上走去。

  白茶明白爸爸的意思,爸爸太想她离开山里了。有一次,爸爸对一名考古男颇感兴趣,甚至背着白茶去求他把白茶带出深山。对于一个在这座大山生活了几十年的人来说,他们知道,要想走出这里,只能依托进来的城里人。

  白茶的父亲把酒杯举起,“来,小徐,希望你能常来这里。”

  徐必没有听出他话里的意思,点着头说:“会常来的。”

  单独给我拍一张

  由于腿伤未愈,徐必一时之间只能留在村子里。白天,白茶的爸爸会去给村民看病,不然,就和徐必坐到一起下象棋。

  白茶的生活很单调。她只念到初中毕业,便休学了。她并不是一个热爱学习的女孩,她更乐意在山里穿梭,去采各种各样的草药。她熟悉山里的任何一条小道,并且经常把自己包里的干粮掏出来喂受伤的白马鸡或者丛林猫。

  等到徐必的腿好了一点,白茶带着他去附近沼泽一带碰碰运气。徐必跟着白茶在芦苇丛里穿梭,到达一个小土坳,白茶安排徐必坐下来休息。就在他们喝水的间隙,一只形状不明的鹿从蒿草堆里窜出来,直盯盯地望着他们。徐必捏着白茶的手,惊得喊出声来,“豚鹿!”在那一瞬间,徐必觉得他遇到了奇迹。

  白茶走过去,把瓶子里的水倒出来,倒在手心里,把手伸了过去。这只受伤的野生豚鹿仿佛能够听懂一样,竟把头低下来,用舌头舔她的手心。

  这个时候,徐必敏感地掏出相机,猛摁快门。

  “它们其实生性胆小,不咬人的。”白茶把头凑过去。“来,单独给我拍一张。”

  透过镜头,徐必看着眼前这个朴素而善良的女孩,内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感动。他不得不承认,他喜欢上白茶了。

  徐必是在9月底回北京的,他在白茶的家呆了整整两个月后,腿伤已经完全康复。次年,在北京的某个摄影大赛上,他那组名为“白茶”的照片—讲述了女孩偶遇豚鹿的故事—获得了金奖。在颁奖礼上,徐必遇到了宋喜云。她举起酒杯为他庆贺,仿佛他们已经是分手几年的老友。

  再次相见,两个人都变得心事重重。宋喜云笑着说:“我可能要结婚了。”

  徐必不再说话,那一刻他脑子里突然想起了白茶,她在他离开的那天,送他走了好几里山路,最后在一座桥边,她停住了。她说:“你快走吧,天要黑了。”然后,他一咬牙大步下山。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5:5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39节

我们的开始顺理成章。因为在你最落寞的时候,一直有我。朋友说:“傻瓜,你只是小P的替代品。”可是,我管不了那么多。我不能告诉她们,我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我终于成了你爱情片的女主角,你对我就像对小P一样殷勤温柔。阳光晴好的午后,你会很有耐心地陪我去学校花园里喂流浪猫。

  原以为那些猫儿会害怕,没想到它们都贪图美色,在你的裤角边暧昧地蹭来蹭去。我赌气地说:“白喂你们这么长时间,有异性没人性。”

  你抬起头,望着我说:“原来你孤单这么久啦。”

  你的目光像一块果料丰厚的蛋糕,加了怜惜和疼爱,被阳光烘烤得松软喷香。我想,你应该是真的喜欢我吧?面对一个“替代品”你该不会这样动情吧?如果现在问你爱我吗?你一定会给我一个肯定的答复吧。

  可是,我始终不敢问出口。

  月光波尔卡

  寒假,我们坐着同列火车回家的时候,你才发现我们住得那样近。好吧,我原谅你的后知后觉,因为是我刻意隐瞒了这一段。你站在小区的门前说:“苏拉,明天是你生日吧?想要什么礼物?”

  我很神秘地对你说:“记住晚上12点打开你卧室的窗子。”

  你不甘心地捏着我的鼻子,“玩什么神秘啊?我一定先找到你想要什么。”

  好吧,如果你愿意,那就去找吧。而我只想在轻柔的月光下,听你为我弹那首《安娜波尔卡》。这一天真忙,家人都在等我,而我却一心等待着夜晚,等待你拉开印着萱草花的窗帘,推开窗。

  夜里,一个人上网,找到很久没上的博客,想写你。可是网页弹出的一刻,我却看见了你的留言。原来你要找答案,找到了我加密的博客。破解那几个简单的密码,对于你这个理工高才易如反掌。

  你说,你真可怕。

  加密的秘密

  2006年6月18日,晴,我用Petty Pooh的背包,从你班长那里换回你大学的志愿……

  2007年3月26日,晴,你和长发女孩一直躲在屋里。我偷偷给你妈妈打了电话……

  2007年6月12日,有云,我撕了小P的论文,换来一场有你的电影……

  2008年9月30日,阴,我把小P拔掉的直板夹插头,在夜里又悄悄插上……

  2009年1月20日,晴,你闯进我的博客留言,你真可怕。

  爱你可怕吗?还是爱你动了心机就是可怕。我写了那么多爱你的文字,为什么你只会看到这些散落在4年里的几行。

  夜这样深了,你却依然关着窗。我想,你不会打开了吧。我的阴谋让你死了心,让你把对我的温柔和约定,忘得干干净净。我只能坐在灌满寒风的窗口,给你发短信。

  “对不起,信一,我不想看到天明。如果你不打开窗,我就从这里跳下去。”

  “你以为我还会相信吗?”这是你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公主的你,士兵的我

  还记得《天堂电影院》里士兵和公主的故事吗?那个答应等待公主100天的士兵,却在第99天离开了。多多说,他找到了答案,如果在100天时,公主不承认她的约定,那么士兵将会伤心难过,绝望的死去,所以士兵选择在99天的夜晚离开。这样公主将会永远惦记着他。

  可是,信一,你能告诉我,离开和死去还有什么区别吗?

  如果我是那个士兵,究竟是死去,还是离开,你会记得我吗?
  如果我告诉你,博客里那些让你觉得可怕的文字,只是一个胆怯又奢望爱情的女孩,写些聊以自慰的“毒计”,你会相信吗?

  如果有一天,你愿意相信她,请你在有月光的夜晚推开窗,为她弹一曲《安娜波尔卡》。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5: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36节

那个晚上,月朗星稀,宋喜云去了徐必的公寓。一年不见的他们没有感到陌生,反倒多了一份阔别已久的激情。

  但整夜徐必都梦到白茶。他还记得在临去时他对她说:“有空来北京玩儿。”他知道,对于一个住在深山里的姑娘来说,去北京是很难的一件事,但是他还能怎么说呢,千万言语,在不合时宜的相遇面前,只能化为这样客套俗气的邀约。

  濒临绝种的豚鹿

  2008年,徐必辗转收到一大袋子茶叶。徐必知道,白茶一定来过。他无法想象她一个人是如何经历重重困难来到北京的。他猜,她不会再来了。

  他不知道,在他离开云南后,白茶无时无刻不想念他,后来她说服爸爸一个人来到北京。在地铁上她看到了无数个徐必的身影,穿着衬衫和牛仔裤、背着一只单反相机或者公文包的男子,在北京真是太多太多了。

  当她终于找到徐必的住所,她发现那里早已人去楼空。但她并没有离去,她租下了那间空屋。3个月后,她应聘去了动物园。从小在山里长大的她,能吃苦耐劳,成为一名洗刷铁笼的清洁工。在动物园里,有一个豚鹿的笼子,可是它空着,据说原来住着的那两只老鹿,因为公的死了,母的也绝食而亡。白茶常常想,如果有一天,动物园来了新的豚鹿,我也许就可以在笼子的外面见到徐必了吧,他一定会来看那些鹿的,一定!

  豚鹿总是成双成对地生活,相伴一生,至死不渝。可人类做不到,有时候是因为人类本身的复杂多变,有时候是世事弄人,使有情人无法再相见。

  豚鹿其实已经绝种了吧?那次看到的,并不是真的豚鹿吧?有时候,徐必会这样想。

  2008年,徐必已不再四处漂泊。他开了一家摄影工作室,像任何一个人到中年的男人那样沉淀下来。他没有再去过云南,当然也不可能去到永德的深山里。他变懒了,变得像一粒尘埃那样松软。他不想离开北京,甚至都不愿意离开朝阳区。他就守着自己的工作室晒太阳、看书和发呆。有时候会和宋喜云见面,并非不快乐,也并非深爱彼此,寂寞时,有一位旧情人可以来填补感情的空缺,也挺好的。

  据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宣布,野生豚鹿在1960年灭绝。

  徐必承认他会时常想起白茶,想起和她在一起呆过的短短的两个月时光。他知道,那是他的世外桃源,那是他一生里最美好的时光。
嗨,马嘉年,我一直想给你写一封情书,在没有任何褶皱的白色布纹纸上,用浅蓝色的墨水,一笔一画地写下我对你的爱恋。我已经准备好了纸和笔,惟独剩下将我的情意曝光的决心。

  上天可以作证。我甚至连时间都计划好了,就在遇见你的第二个四月,在微雨的午后,就在阶梯教室里你常坐的位置后面,看着你脖子上细密的小汗毛,然后我在纸上轻轻地写下你的名字。

  可是我的笔还没有落下,你已经回过头来,你看着我的眼睛说:“嗨,程蓝,我可以和你打一把伞吗?”

  爱情原来那么简单,情书可以不着一言,只要有两双相互凝望的眼睛。

  礼物

  马嘉年用第一份薪水的四分之一给我买了一份礼物。

  我从试验楼里跑出来,远远地就看见他站在开花的樱树下,抱着一只包装精美的盒子。呵,他的耳朵比那盒子上的红丝带还要红。
  “回去后再打开。”他扭头就跑的姿势真可爱。我抱着盒子向另一个方向跑,我们真像秘密接头的革命人士。

  在一群姑娘的注视下,一件粉红色带蕾丝边的胸衣大方地从盒子里跳出来,姑娘们尖叫起来,我的耳朵比马嘉年的还要红。

  那件漂亮又昂贵的小胸衣,很明显地大了一号。可是这没关系,它看起来和马嘉年从前送我的指甲刀、牛骨梳子、玫瑰花完全不同。它界定着一种关系,只属于最亲密的两个人,是我们的爱情向前迈进的里程碑。

  同居

  我一毕业就拖着大皮箱搬进了马嘉年租的小房子。

  现在的出租房多贵啊,何苦要浪费两份房租。这是很实际的一个理由。不过同居一定还需要另一个更重要的理由,马嘉年说:“我们以爱的名义。”我也重复了一遍:“我们以爱的名义。”镜子里的两个人,穿着情侣睡衣,像是在教堂里宣读誓言。

  爱情就是要不留缝隙,从此我们就在巴掌大的小空间里朝夕相处了,我们的小牙刷住在同一个杯子里,我们的袜子挂在同一个晾衣架上,每天清早醒来,他的大脚丫和我的小脚丫总是纠缠在一起。

  说起来,旁听的姑娘们或许会尖叫:“这多甜蜜!”

  冰箱贴

  那只冰箱很老了,半夜里总会发出尖锐的鸣叫。可是我们需要它,红黄蓝绿的小便笺已经贴满了它的脸。

  亲爱的,记得把冰箱里的牛奶热一热再喝。亲爱的,小草莓蛋糕在第二层。最初,我总这样写,带着当年想要写一封情书的余温,在小小的便笺纸上寻找一种满足。

  日子总是不断重复,不尽相同。

  时光慢慢将我们的语言变得凝练再凝练:你去交电费,我不回来吃晚饭,把垃圾扔掉……便笺纸大概生来就不适合写情书,它更乐于记一些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留言。

  称呼

  那一年想要写情书的时候,我想喊他,嗨,马嘉年;第一次牵起手的时候,他喊我亲爱的;想想他也曾经很肉麻地叫我“世界上我最宝贝的比月光还动人的小蓝莓”;后来我们学会旁若无人地喊对方老公、老婆;不知道哪一天开始我喜欢叫他胖子、大猪;终于有一天,我开始当着人面喊他,马嘉年,很大声地,完全不是写在情书上的感觉;他说我喊他“老马”时,就像他妈在喊他爸。

  最后的最后,我们经常忘记了称呼。

  我踹踹他的兔子头拖鞋:“喂,把碗洗了。”

  他在电脑前:“今天晚上的篮球赛是几点?九点还是十一点?”他也许是在问我,也许是在自言自语。

  缠绕

  他的小腿沉沉地搭在我腿上,像一块毛茸茸的石头。我拼命踹他,他像昏死过去的野猪一样,哼哼了两声,翻个身继续睡。

  完美的星期日上午,如果可以睡到十二点,该是多么幸福。我不想做公司里完美的女秘书,也不想做马嘉年房间里完美的小主妇,我只想过一个完美的星期日。可是洗衣机里的衣服如果不洗出来,我们明天将要穿着睡衣去上班。

  野猪终于抗不住女猎人的狠踹,打着呵欠进了卫生间。

  在某个完美睡眠的间隙里,我听见他向我求救:“缠在一起了,怎么办?都缠在一起了,怎么办?”米黄色的床单、白色的棉线袜、蓝色的胸衣,像藤条一样,湿漉漉地,紧紧缠绕在一起。他像个笨拙的小孩,大力地把胸衣拽出来,然后得意地炫耀。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5: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37节

他举着我的胸衣,面不改色,像举着他的白色袜子一样。

  我们都忘记了脸红。我们的生活缠在一起了,请别问我怎么办。

  旋转木马

  嘉年华终于来到了。

  我心底里悄悄盼了很久。他不情愿地放弃了一场篮球赛。

  他不知道,我只是一直在盼望一次旋转木马,无论是小女孩还是大女孩都钟爱的旋转木马。据说,旋转木马上有一场童话,能够把人带进轮回。

  音乐响起来,我骑着白马。我看见他在人群里招手,微微泛青的下巴,有些困倦的笑容,他是每天忙着编程序、忙着攒钱买房子的我的老马。

  我骑着白马,第二次看见他,他依然站在人群里招手,他的脸上有跳跃的阳光。

  真奇怪啊,他像是我的指南针,不管那人群多么庞大,他只要招招手,我就能望见他。

  可是音乐停下来的时候,我仍旧没有走进童话里的轮回。我很想再坐一次,他说为什么啊。

  不为什么,只是很想遇到某一年四月微雨的午后,那个叫马嘉年的俊朗少年。

  我这么想着,忽然觉得,我已经走进了一场轮回。

  求婚

  出租车在砖红色的居民楼前停下,洋槐树的树荫落在红色的车子上,邻居老太太们在楼梯口打牌,司机大哥操着一口地道的京片子说:“二十五块六。”

  马嘉年手里捏着钱包,没有动。他忽然看着我:“如果,你付了这次车费,我就娶你。”我愣了愣,推开车门,自顾自地下了车。

  傻瓜才听不出来,这是一场充满创意的求婚。

  若是在三年之前,我会雀跃着把我口袋里的纸票加钢蹦都递给司机大哥,与以爱的名义同居相比,我更渴望以爱的名义结婚。

  可是,马嘉年,现在我们以什么名义结婚呢?结婚啊,它不只是穿一件雪白漂亮的婚纱那样简单。结婚啊,它意味着我们要把余生都放进搅拌机里,不停旋转。

  马嘉年在楼梯口沮丧地喊我:“程蓝,你不想让我娶你吗?”

  我很平静地回头:“我身上没带钱啊。”

  我想,不是爱不见了,而是我失去了那一年想要给你写一封情书的勇气。

  分开旅行

  粉红色的闹钟还没有吵闹,我已经安静地穿上了外套。

  马嘉年还在睡,像孩子一样把脸贴在柔软的大枕头上。我展开一页纸,想要认真地写下什么,比如说,一笔一划写上他的名字,嗨,马嘉年,我要离开你了。

  可是,这很艰难,比写一封情书还艰难。

  我终于什么都没写,大大的白色A4纸贴在冰箱门上,让人看了充满想象。

  我拎着旅行箱坐在楼下的早餐摊上,只要吃完面前的小糖饼,我就会义无返顾地离开马嘉年了。做糖饼的大婶收了我的钱:“是不是还要两块红豆沙饼,你家小马爱吃的。”

  生活就像一台复印机,有一些日子被明目张胆地亮在明处。我心里说,把这两块红豆沙饼送上楼,我就离开,绝对不拖延。

  马嘉年正在翻衣柜:“你去买早点了?我的格子衬衫在哪儿啊?”

  “左边数第六件。”我闭着眼睛都可以回答。

  他走过来,胡子拉楂地亲了我一口:“没有你我可怎么办啊。”他美滋滋地吃着饼,完全看不出我正走在逃离他的路上。

  时钟叮当着划过了八点钟。我错过了今早去云南的航班。

  习惯
  马嘉年给我讲银杏树的爱情。

  银杏树只会爱上离自己最近的那棵树,如果那棵树死掉了,那么这棵银杏树一辈子都会孤单地度过,再不会爱上其他的树。

  我们就是那两棵银杏树吗?他从来都没有明确地说。就好像,他第一次约我的时候,只是说同打一把伞,而不是甜腻腻地说他爱我;就好像,我始终都没有在白色的纸上写下成行的情书。可是,已经习惯了一起度日。习惯,是比爱情更实在的东西,两个人成了彼此的习惯,再想戒掉就需要冒很大的风险。

  我收起了旅行箱,也许有一天,我还会拿出它,在楼下转一圈,然后再回到马嘉年身边。

  我们已经缠在一起了,不然,又能怎么办呢?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5: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38节

你喜欢在午后的5点30分,推开5楼的窗子。我坐在西晒的窗口,就能听见你练习的琴音。这一年我们17岁,你总是穿深色的衬衫,坐在钢琴前反复练习两小时,一段小约翰的《安娜波尔卡》,从磕磕绊绊弹到起伏流畅。有时,我真希望我们之间,就像你手指尖下的“波尔卡”,从艰涩到自如,只用三个暮色弥漫的傍晚。

  可是,那也只是希望。我们只有上学路上的偶遇,或者放学时一并等公车的10分钟。我不止一次地想,你站在公车站绿色的雨棚下,忽然转头对我说:“去我家听我练琴吧。”但这一句话,你却说给另一个梳长发的女孩。

  那一天,我透明人一般跟在你们身后,看你和她并肩走进深暗的楼梯。你的窗子没有在5点30分打开,仍挂着紫色萱草花的窗帘。我一直站在窗前,等它拉开的那一刻,却没想到等回你加班的妈妈。她匆匆闯进楼道不久,楼里就跑出那个长发的女孩。她的衣裙乱了,像穿着一团揉皱的礼品盒。

  我听见你房间里隐隐的争吵,有玻璃摔在地上的碎裂声。你的窗子一瞬打开了,我看见了你,愤懑地指着窗口说:“你再逼我,我就跳下去。”

  从那天起,你的房间再也听不到琴音,就算敞开,也挂着萱草花的窗帘。于是我的每个傍晚,都在5点30分之后变成等待和失落。

  转眼到了8月。接到大学录取通知的那天夜晚,你忽然拉开了窗帘,委顿地伏在窗台上。我远远看着你,光洁的额头停着柔白月光。听说那个长发女孩,因为你妈妈的不依不饶休学了。你大概是在为她伤怀吧。那一刻,我们都有一点分离的落寞。我轻轻对着你的剪影挥了挥手,而你却忽然转回房间,弹起那首《安娜波尔卡》,琴音轻柔流畅,却在月光里现出柔软的悲凉。

  不知道还有谁可以把轻快的波尔卡弹得像你这样哀怨,而我也只能听着你为别人的忧伤给自己送行。

  再见黎信一

  再见到你,是在大一的开学典礼时,没想到我们会考到一起。真庆幸又可以看见你。你还喜欢穿深色衬衫,只是身材越发挺拔。你的一手好钢琴让你很快成了学校的名人,而平凡的我,成了你的仰慕者中,最暗淡的一个。于是,我只能在网上开了一个加密的博客,写一个女孩从前、现在、未来,爱你的寂寞。

  同宿舍的小P,总是在我面前眉飞色舞地提起你。说你有N种迷人的方式,弹肖邦的时候最帅。我却摇头对她说:“不对,是波尔卡。”是的,我总是忘不了那晚你在月光下的波尔卡。因为那是我记忆中唯一的,只属于我们的温柔片段。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5: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40节

凯尔看到安东的时候,第一个感觉就是他的世界,是她生活20多年中从没有碰触过的。褐色毛衣,脏得看不清本色的牛仔裤,头发很长,垂下来遮盖着阴郁的眼睛,面容清瘦年轻。一道长长的疤痕从左边眉梢一直延伸到唇角,已经变成浅淡的棕白颜色,有光阴的痕迹。就是这个男孩,在凯尔突然遭遇危险的时候把她拉到了身后,而陪在身边的嘉名,一张英俊的脸早已经失去了颜色,远远地退到一边,手指颤颤地好半天没有拨出那个简单的号码。

  事情从发生到结束,凯尔始终呆呆地站在旁边的梧桐树下。几个突然挡住了她和嘉名的坏孩子和突然出现的安东让凯尔茫然,他们打了起来,他将自己拉到身后。

  警车终于呼啸而来,所有人都跑了。城市最后的光线里,安东用手梳理了一下乱乱的发,拦下一辆出租车。

  凯尔大声问:“你叫什么?”“安东。”他用衣袖擦去腮边一丝血迹,关闭车门前对凯尔说:“离开那个只会打电话的男人,找个能够保护你的人一同走路。”

  警车在身边停下,嘉名已经恢复了坐在写字间时的镇定,和警察说话的样子温文尔雅。嘉名说:“凯尔,你没事吧?”走过来伸出手环住凯尔的身体。凯尔推开了嘉名,一直很喜欢这个男人的儒雅,他的沉稳平和。可是那一刻,忽然觉得所有的喜欢都单薄不堪,一下子就消失了,随之而来的陌生感,铺天盖地。

  凯尔回头对嘉名说:“对不起,我不能再和你走下去了。”

  2.

  光阴的记忆里凯尔是个生活在有机玻璃瓶中的孩子,透明却无法穿越。5岁学钢琴、跳舞蹈,然后是画画和外语,从私立幼儿园一直读完私立大学,接受了一个女孩子最完善严谨的教育。20岁后成就了这样一个女子—美丽优雅,略带桀骜和不屑,出入城市最高的写字楼,被受过高等教育有优越社会地位的男人追逐。可是忽然地,这种完善被一个眼神划破,她看见了缺损,心开始在那个秋天四下游荡找寻。

  秋天快要过去,同样的黄昏,一个偶然经过的公交车站旁,凯尔在车窗里忽然看到了那个始终不肯放弃的身影。“安东!”凯尔在安东抬腿迈上车门的时候大声喊了他的名字,被自己没有一点遮挡的声音吓了一跳,好像这个声音已经在心底藏了二十年之久。

  那个男人转回身来,看到凯尔,落下抬起的腿,微笑。

  3.

  没有再提三个月前的事,当凯尔和安东坐在不远的酒吧中聊天时,安东要了大杯自酿的啤酒,凯尔面前是清澈的柠檬水。安东喝酒的样子很自由,肆意地抽烟和笑。他的笑容有种颓废的没落,面对妆容精致的凯尔,没有丝毫的紧张和不适。

  安东在一家私人企业开车,“兼做他的私人保镖。”安东说,“因为我是从小打架打出来的。不过已经很久没有打了,从上次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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