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墨韵 于 2022-10-5 11:59 编辑
图片摄影|| 迷糊
文字||墨韵
读村上春树的《弃猫》,里面有个情节。村上说,他小时候和爸爸一起骑车去海边把猫丢弃,没想到,骑车回到家,发现猫比他们还早一步就到家了。 这样的事,我们邻居家也发生过。
邻居老太已经九十多岁,住在小村落里,和周围的老家具,老房子默契得成了一幅水墨画。一头银色的白发,棕褐色的皮肤上面,此起彼伏的褶皱。她早就与那些老物件们融为一体,漆黑的瓦楞,斑驳的墙壁,缺角的桌椅,开裂的门板,一切都彰显出了年代的久远。
她养了一只猫,外面谈了恋爱回来生了一窝的崽,舍不得送也送不出去,就都在她脚边打转。转着转着,就开始上房上梁上屋顶,因为没有专业的驯养,纯属散养,几个月下来,每只猫都野性十足。只要哪里有好吃的,它们就往哪里冲,又因为是集体行动作案,屡战不败。这就导致,老人与邻居之间的关系紧张起来,尤其是跟她的小儿媳妇——猫上了她家的床,还拉了猫屎,于是,小儿媳妇把猫装进车里,把猫遗弃在5里地外的菜市场,接着就管自己上班去了。等她下班回来,猫已经又妥妥地在她家的床单上翻滚着了!
迷糊也养过一只猫,她在群里发猫爬树的照片。第一次看到猫上树,一脸的小心翼翼,可爱至极。村上在小说里形容他们家的那只猫,说猫爬树只会前进,却不会倒退。现在回想起迷糊养的小猫,确实也是如此。它上了树就是战战兢兢,骑虎难下的样子。迷糊每天都拍它,我们一群人也看着这只小猫爬树,从忐忑,艰难到顺其自然,得心应爪。可惜后来因为意外,小猫不幸去世,但小猫的这些经历却也因为村上春树的那段形容,让我有了记录下它的机缘。
乐乐最近也爱上了猫。起因是暑假的时候,老师要求写一篇跟动物有关的作文。我建议他就近观察邻居老奶奶家的猫,这一观察,没想到居然让他对猫有了感情。他在作文里写:“最聪明的是小黑猫,每当我拿起食物,它就准时出现”“棕色的猫喜欢上屋顶,身形矫健”“还有一只老猫,它总是喜欢晒太阳,我走动它就睁开眼睛看着我,我站住它就又打盹,如此反复几回,我就跟它玩起了一二三木头人的游戏”。我相信他是真的观察到了猫的可爱之处,所以才能把每只猫的特性都抓到位。
有一次我们家吃酸菜鱼,香味把小黄猫又引诱过来了。乐乐那个好客之情哟。我说把鱼骨头给猫吃,他觉得猫不该吃咱们剩下的,好歹给猫一个鱼尾巴!好吧,把鱼尾巴捞出来给了小黄猫,小黄猫吃完还站在原地跟他“喵喵喵”。
“妈妈,再给它吃一块鱼肉吧!”
“不行,爷爷都还没吃过呢,咋能让猫先吃上了?”
“爷爷吃鱼老被鱼刺扎,太危险了,吃其他的菜,把鱼肉让给小黄猫吧。”
于是乎,小黄猫那天吃了美味大餐——酸菜鱼。
还是乐乐亲自把小黄猫送出了院子,小黄猫还一步三回头的。直到奶奶吓唬说,再不走,我要用扫把请猫出去了,小黄猫才上了屋檐走了。
前几天乐乐还跟我说:“假如我英语考到100分,就去猫店给我买一只名贵点的猫,可以吗?”
我说:“邻居家有这么多猫了,你就当自己的养着好了,为什么还要自己买一只?养猫还不如养狗呢!”
“可是领居家的猫都是‘地头蛇’,我们如果养狗的话,我怕关系不和睦!”
“儿子,我养你都费劲,你觉得咱们还有精力养一只猫吗?而且名贵的猫都得吃猫粮,一包猫粮大概可以吃两顿披萨,要不把请你吃披萨的钱省下来给猫当粮食?”
“那等你经济条件再好一点的时候,咱们再买猫吧,争取披萨不能省,猫粮也能带上。”
谈判结束,我暗暗呼出一口气,幸亏这小家伙懂得有台阶就下,要是碰上他老哥的执拗性子,搞不好宁可不吃披萨也要买猫,那真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也许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与猫的缘分似乎在很早之前就已经结下,一个个温暖的瞬间将一切串联成一个小故事,安插在乐乐的童年里,觉得特别合适。知道他的心中充满暖意,充满爱意,才是我愿意记录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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