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2
酒馆永远是弗兰斯帝国,最八卦和最热闹的地方,尤其是繁华的大都市里,一个位置极佳的酒馆,永远有没完没了的话题。
“老板娘,再来一杯素兰大麦酒。”一个络腮胡子的壮汉,举着手里的空酒杯向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喊道。
“来了~~~”老板娘一手提着长裙,一手拎着酒壶,快步的走了过来。
“哗~~”金色的大麦酒,灌入空空的酒杯,络腮胡子的壮汉抬头看去,映入眼帘的正好是老板娘那高高隆起的胸部。
“好大。”络腮胡子下意识的用手抹了一把胡茬。
“大你的头,再看,挖出你的眼。”老板娘故作嗔怒,佯装要打。
不料本来就有些紧致的衣服,在老板娘一抬手的瞬间,前襟的扣子又崩飞了一枚,“咔”的一声,深不见底的沟壑,又明显了几分,引来一阵大笑。
风。
阳光下的冷风。
本来暖洋洋的阳光下,络腮胡子觉得一缕阴风吹了进来,刹那间,刚才还异常喧嚣的酒馆,鸦雀无声。
酒馆的门被推开了,雪白的长袍盖到脚面,露出一双银色的皮靴,连着袍子的帽子,将整个脸都遮盖住了,只在帽子的边缘,露出几缕遮挡不住的银发。
酒馆里的众人均用很不友善的目光注视这个不速之客,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这个白袍的人已经死了好多次。
“一壶青竹”声音空冥却又有着一丝金属的冰冷,“配点小菜。”
“阁下不是本地人吧?”老板娘冲着一群粗汉翻了个白眼,赶紧从柜台里掏出一个精美的酒瓶,居然还是本地极其少见的瓷器,弗兰斯帝国不产瓷器,也不会制作瓷器,这些精美的瓷器,都是善于经商的罗姆人,从遥远的东方贩卖过来的,历经路上的千辛万苦,能完好无损到达弗兰斯帝国的瓷器,不足三成,也导致瓷器的价格堪比黄金。
而白袍来客口中的青竹酒,也不是本地酒精饮品,同样也是来自于遥远的东方,用一种叫做高粱的植物所酿造,至于高粱到底什么样子,老板娘是没见过的,只知道能点名和青竹酒的人,非富即贵,如果这里不是首都的酒馆,估计也是喝不到这么贵的酒水的。
众目睽睽之下,白袍客人一只手拿起桌上的酒壶,仿佛在回想着什么,片刻之后,猛地抬起头,甩掉套在头上的连衣帽子,略微昂起一张白净无痕的脸庞,一头银色的长发随机如同水银泻地般散开,举起酒壶,从纤细的壶嘴一道水线,激射进嘴中。
足足喝了半壶酒之后,白袍客人才放下酒壶,从红唇中吐出一口带着酒香的清气,“好酒!”
“阁下可是从东方来?”老板娘有些紧张的问了一句。
“嗯,是的。”一双带着些阴柔气质的眼睛,扫过老板娘,带着一丝礼貌的微笑。
“那您是经商?瓷器有好的吗?”老板娘坐在了白袍客人对面,往前还挺了挺摇摇欲坠的胸脯。
“不是,老板娘小菜好了吗?”白袍客人礼貌的制止了老板娘往下询问的趋势。
“马上来、马上来”老板娘飞快的拿起白袍人放到桌子上的一枚金币,放到嘴里咬了咬,边离开边向后边喊道,“做几个拿手菜,给老娘快点。”
一个金币,老板娘虽然不是没见过世面,但是一壶酒直接给一个金币的情况,还是不多见的。弗兰斯帝国里,一个金币够一个三口之家10来天的伙食费了。
刀尖上甜血的人,都喜欢金币,但是白袍人的钱袋,这酒馆里的几波人,互相看了一眼,打消了邪恶的念头,白袍人的气势,实在骇人,绝对不是装腔作势可以表演出来的,这群整日舞刀弄枪的汉子,对死亡的味道,极其敏感。
一屋子人糙汉子看着精致的小帅哥吃饭,喝酒,甚至忘了吧唧嘴,直到墙上的大钟,敲了13下,很快,门外传来了喧闹声,众人才想起,今天是17日,每月的今天,首都除了国王以外最有权势的男人:费莱尼尼大公爵,要去歌剧院看演出,而他每次出行的排场也是异乎常人,最令人民茶余饭后争相讨论的责任大公爵每次都带出门的那些女人,各个国家和民族的美女,都坐在一辆辆花车上,跟着大公爵的马队前行。
大公爵今天洋洋自得,令他最有面子的就是身后车队里,那一个标致俏丽的女孩,一头披肩的黑发,一双如同夜空星星般的眼睛,皮肤晶莹的如同阿尔卑斯山的白雪,腰肢纤软就像春日里的那丝熏风。
如此美丽的女孩,是大公爵花了大价钱才从一个罗姆人手里买到的,今天带在车队里,已经惊艳了城中的百姓。
就在大公爵的车队缓缓前行的时候,费莱尼尼大公爵的面前十米处,出现一个身着白袍的人,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如此的胆大妄为,令大公爵十分不满,刚要指挥左右侍卫打将过去,不料白袍男人从袍子里取出一个包裹,扔到了大公爵的马前。
一脸疑惑的公爵,示意侍从打开包裹,他仔细的观瞧,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人头,一个他认识的人头,是那个卖给他东方美女的罗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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