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哲学与伦理学的范畴及其它
咱说点正经的吧,呵呵
首先开宗明义:哲学包括伦理学,伦理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伦理学解决不了的问题,还得回到哲学上来。
男女间相互关系的问题,属于伦理学范畴,包括诸位帖子中所提到的各种假设,即男女在家庭以及社会中的地位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等等,都属于社会伦理学的范畴,所产生的问题是社会伦理学研究的对象,不是哲学主要研究的对象。再说得明白一些,男女之间那些鸡毛蒜皮的事,交给伦理学解决就好了,把它们上升到哲学高度就有些搞笑了,哲学可不是专门研究男女关系的学问。
要是把《中庸》讲的:“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作为哲学来解读就实在搞笑了,以为懂了男女之道就驾驭了哲学,那就更要犯经验主义的错误。哲学是研究整个宇宙以及生命的,宇宙中的许多生命是无性繁殖的,只了解男女(或雌雄)间关系怎么可以了解全部宇宙呢?
如果把伦理学代替哲学,那不远的将来人类将要面临前所未有的困惑,因为越来越多的伦理学解决不了的社会现象将会出现,比如男人代孕,比如变性手术,比如单性繁殖,比如器官移植,比如隔代孕育等等,在生物科学抛开伦理学大胆推进的今天都将变为可能,届时伦理学怎么去解释这个变化的世界呢?
以家庭为核心的伦理观念将要受到严峻挑战,老龄化的社会中家庭会大量消失,未来许多老人将会去养老院生活,家庭对于他们来说已经不复存在。许多人将会有选择性别的自由,男人甚至可以代孕,男女性差异不再是绝对,同性间可以组成家庭,家庭的目的也不再是为了繁育,结构也相对松散,面对这些现象人类从旧有的伦理学上,是找不到精神出路的,终将会回归哲学寻求解释。
哲学作为各种自然科学的统领,永远是站在宏观的角度,为人类精神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提供指导,一切否定哲学的做法,终将被历史证明是不明智与短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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