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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以然

[其他话题] 我看心灵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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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20: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楼主的智慧点个赞,大大的!
发表于 2015-1-29 21: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知道有幕后。
所以你我谈论的话题不在一个层面上。
你继续你的
我的也说完了
该明白的 我想也都明白了
发表于 2015-1-30 08: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赞同 以然的观点
这是网络不是现实,只要个人的玩法不妨碍别人和伤害别人,其他人都无权力干涉。
静坐常思已过
闲谈莫论人非
宽容别人也就是善待自已

论坛内部的问题感觉应该在内部讨论,这样的话题放在论坛并不利于聊天室及论坛的发展。
 楼主| 发表于 2015-1-30 10: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墨笔玲珑 发表于 2015-1-29 19:23
大白天惊见小以然,意外啊意外!~

原来之前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就是午夜游魂的人模鬼样啊

点评

...差不多吧。。。。  发表于 2015-1-30 20:43
 楼主| 发表于 2015-1-30 10: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密码1到6 发表于 2015-1-29 20:56
为楼主的智慧点个赞,大大的!

也没多少智力含量了
能让马甲mm获得智力上的愉悦,是我的荣幸,快乐才是第一哈
 楼主| 发表于 2015-1-30 10: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束手旁观 发表于 2015-1-30 08:02
非常赞同 以然的观点
这是网络不是现实,只要个人的玩法不妨碍别人和伤害别人,其他人都无权力干涉。
静坐 ...

完全同意,坚决拥护,,,我先来个表态过关,哈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5-1-30 10: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暗夜·冷殇 发表于 2015-1-29 21:04
既然知道有幕后。
所以你我谈论的话题不在一个层面上。
你继续你的

一人做事一人当,叛徒的下场,,,,,哎
——————————————————————
”说到底 我之前的文字并没有一点的批判之意,而是站在大街上看人来人往,面对偶然进入眼帘不和谐的景象笑了笑而已。“
”既然知道有幕后。
所以你我谈论的话题不在一个层面上。“
——————————————————————
我是不是运气太好了?!这随口说的的玩笑话竟然就歪打正着,一一应验,额滴神:“原来还有幕后呀,看来阁下这道德方天印并非看起来那么纯净,还有些许杂质,哈哈哈,开个玩笑了”,“这幕人间喜剧(或悲剧,或闹剧,待考)让观者啼笑皆非”,这样的运气不去打六合彩而是浪费在这样的娱乐中,怪不得天生穷命,哎,,,走鸟,不搅合这正如火如荼进行中的“光明”“公平”运动了,,,,,,,,,,,,,

发表于 2015-1-30 10: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日看陈赫离婚事件,小编有一段话,分享一下
小编说:事已至此,我们着实没必要为别人家的事纠结,管好自己的事就好。这世上任何事都可以用“关我屁事”和“关你屁事”这两句话解决,不是吗?
话糙理不糙
发表于 2015-1-30 13: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持如椽巨笔站在法律与道德的高峰,真不亚于暗夜同学的小方天印啊.

佩服!

只是小的感觉,虽然妙笔生花,引经博典,正义凛然,但好似也是只见眼花缭乱的样式,不见一击制胜的实招.

不知是楼主没心平气和的仔细看完暗夜的原文,还是对暗夜所言之事心之肚明或是为争得一时意气而为谁出头.

总之,不管什么目的.也使得看似正义凛然的文字多少有些根基不稳.

如果我没理解错,暗夜那篇文章的重点应该是以下这句:

于是又出现了另外的一个现象,自己先赢取一个有利的职位,然后另个马甲去得瑟,这样不管是热贴还是精华,那就是小菜一碟了。不知道的以为是不同的对象,不过明眼的一看也是漏洞百出。

大家如果在这个情况下讨论我想就更有说服力了吧.

也许楼主会说,

暗夜不光明磊落,想说还不把话说清楚些,墨墨迹迹的.

其实这一点更说明了,暗夜就是想发泄一下情绪,并不想把事情挑明.

而楼主却拔刀出鞘,较起真来了.

这样一来,我觉得只有两个结果,

1\暗夜同学拿出证据,以示真相.
2\暗夜同学偃旗息鼓,以示妥协.

我想这样对暗夜,或者是暗夜所指者都不会很好.

所以我就纳起闷来,

楼主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什么呢?

不管是什么,千万别好心办了糊涂事,

更何况还有点文不对题.

我来论坛不久,情况不了解,人头不熟悉,

我只是就文论文而已.

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大家心平气和的讨论讨论,改改文风,不是什么坏事.

版面热闹起来,总是好事情,说的对不对,也不是什么天大的罪过,

有则改之,无则加冕的胸怀还是要有的.

另外,单从文字角度讲,楼主的文是很精彩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1-30 15: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寒冰 发表于 2015-1-30 13:47
楼主持如椽巨笔站在法律与道德的高峰,真不亚于暗夜同学的小方天印啊.

佩服!

寒冰同学还是没看懂我在说什么,我上来的主旨就是反对搞道德批判,反复论述这个主题,恐怕识字的人都不会错过,我有哪句话是站在道德的高峰上说的,请具体指出来,而法律高峰就更荒唐了,我并非口含天宪的上帝,更非制定法律和坛规的人,谈何站在法律的高峰?

“楼主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什么呢? ”“对暗夜所言之事心之肚明或是为争得一时意气而为谁出头 ”----我向寒冰同学回答点废话,相信我的人不会问我这个问题,而不相信我的人任我怎么说也不会相信: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内幕,无非就是这几天恰巧无聊上论坛上看帖子,刚好看到论坛上掀起轰轰烈烈的“光明”“公平”运动,于是上来写点个人看法,就这么简单。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还请寒冰同学不要说什么收买,幕后这些废话。这些是为您着想,这明摆着:这些废话于我丝毫无损,仅仅彰显论者的阴暗心理。

关于对暗夜文章的理解:
首先,出来倡导光明磊落,自己应该率先做个表率,有点光明磊落的样子,这含糊其辞语焉不详,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一概不交待,就只管唱高调祭方天印打人,旁观者只能是看到这幕。你说你的理解才是正解,不知您哪里来的底气下此豪断,你是暗夜的马甲么?即使是暗夜本人亲自上来,也不是权威。只有文字本身才是权威,如果是由于暗夜故意含糊其辞而造成读者多种解读或任意解读,自己事后又未作任何解释说明,这些都应由作者本人负责。

其次,暗夜这些连一面之词都算不上,所谓一面之词,也即原告提供事实和证据,而被告不能或不愿开口的一种情况。因为原告提供的事实或证据有作伪的可能,所以一面之词不足为凭。暗夜帖子这些具体内容一概没有,而是“希望有马甲的慎重”,唱道德高调。我说得很清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事件具体批判,光明磊落的目的,只能采取光明磊落的手段去达成”。暗夜这些也算批判?其实是属于不点名的诽谤。

好了,我还是真心欢迎寒冰同学上来讨论这个事件,这有助于我等不明真相的观众搞清楚这个事件,让“光明”“公平”运动事件真相大白于天下。我对这个事件的看法基本已经阐述完毕,也不是闲人,现在唯一感点兴趣的就是所谓的“爆料”,如果没点新鲜的东西,那请恕我不作答了,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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