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介入 于 2014-11-8 16:28 编辑
只因那时年纪小3
跟大头决裂后不久,他家搬离了大院。 我也飞速进入了青春期。
有了自己的自行车。 梦寐以求的棉猴(是一种带帽子的棉大衣) 喜欢在一个本子里抄歌词。 在一张纸上写下喜欢却目前尚不能得到的东西: 一条格子的背带裙。 成套的三毛的书。 好看的双肩包。 平底的纯手工绣花鞋。 等等。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生命中很重要的人寒跟梅。就像版主簪黛在她文中描写的那样,我们仨个也是很好的朋友。花季的年纪,人生中最美的时光,我们都一起牵手走过。那条街。那些开花的榕树。那些费力也脱不出口的男孩姓名。那些柔软的风。甜丝丝的空气。那些被我们涂艳又抹黑的青春跟梦想。
我开始爱惜自己的头发,每天也会挑选裤子,看穿哪一条能让自己的腿显得更加修长。晚上临睡前会站在镜子跟前端祥自己,如果眼睛再稍大点,嘴再小一点点,多好。
大头就这样慢慢淡出我的记忆。 但得到过传言,他曾考过初中部的年级第一。
再次看见他是在高中的校园。 他牛仔裤。黑色紧身衫。人在自行车上。看见我的一刹那,他愣了,一个急刹车。 我犹豫了一下,但五年级的时候他骂我的那句话,像一个耳光径直朝我盖来,把我打了一个趔趄。我想起自己发过的誓。想起倒地扶不起的自尊。 我没停下。也没回头。是的,我没回头。
没多久,他便成了我们的学校的风云人物,但凡一提到刘大鹏,几乎无人不知没人不晓。跟一帮不爱学习家庭条件不错的学生厮混在一起。抽烟。喝酒。玩台球。看录相。学校对于他们,只是一个路过,一个参照物。比如,下课后,学校左边的小餐馆见。晚上学校右边的小商店门口见。 据说他还谈起了恋爱,电光火石般地爱上了他同桌前边右侧的同桌。 写烦了。得收尾。 后来,我考上了大学。大头落榜复读。 这是预料之中的事。 但意外的是,第二年,他居然考上了厦门大学。 化学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