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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连载] 我的失忆前男友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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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0 08: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的失忆前男友(红妆淡抹)

  1是谁还在相信有天长地久的爱情

  时隔多年,伍寒冰仍是我的命门,我无法超越,无法忘却,无法逃脱的一个命门。

  我又回到了张家港,时值寒冬,念兰在我身边恬然地睡着,象极了如兰的脸生动着翻转着梦里的表情。炉子里的火热热的散发着温暖的气息,这些都让我安静。

  伍寒冰,汪子默,如兰,母亲,在你们全体离开我之后,我才知道人生命运的不可逆转,由此带给我深切的疼痛和不安,在无数个深夜,无法安然入眠。

  思念,回忆,和等待,成了我活下来的一慰籍。哦,还有念兰,我和如兰的女儿。离开的人们啊,你们可知道春和冬其实不止隔着一季的距离,有时候,它们之间如同汪洋大海,而我始终无法逾越。

  这个世上,只有男人没有女人,太可怕。只有女人没有男人,太可悲。而男人和女人相互融合在一起,制造了爱情这东西,命运的轮轴就开始毫无定数。它的杀伤力有时甚至大于核炸弹,硝烟弥漫中,断腿失骨,血肉模糊。

  我已经学会在冬天里洗凉水澡。在莲蓬头下,周身每一个毛孔都在剧烈的收缩,每一次都感觉到心随着皮肤一起痉挛,失了形的扭曲在一起,可这有什么,喝过孟婆汤的你们,身处比我更冰冷寂寞的世界,也惟有在经历那样的刺骨的痛苦后,我还觉得和你们在一起。

  拿到大学录取通知的第一天,母亲跳楼猝死。

  我不知道人可以这样无视生命的存在,是对感情和人生绝望到何种程度。

  母亲凝稠的血液快速渗透了我的白绸裙,突兀刺眼,让人恍惚得头晕目眩,最后,我象一根腐朽的木头般嗵得一声倒地,然后无声无息。

  然而很快醒来,老天知道,我真不愿意从此还能醒来,面对这个荒芜而丑恶的世界。

  而我的父亲顾展望,甚至还未来得及擦干顺着大腿流下的精液。他看似哀伤和惊诧的脸庞,一切都让我厌恶和绝望。我愤怒得象一头小兽,撕烂了那个女人的肩,口中颓废的鲜血,腥臭的气息让我继续眩晕,还未来得及反应过来就被那个周身华彩却乱发披肩的女人推到了十一级台阶下面,尖利的嗓音刺穿了我的心脏:别怪我,要怪,就怪她,她才是第三者,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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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30 08: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失忆前男友 第2节

 不亏是唱越剧的,连嘶喊都那么让人销魂。

  张爱玲说过: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布满了虱子。我当时的心也布满了虱子,疼痛难忍,生不如死。在父亲心中,谁是白玫瑰,谁是红玫瑰,谁是心头的朱砂痣,谁又是墙头的蚊子血,也许他自己都未能分得清。

  而多年以后,在我和李维他的婚礼上,我仍是眩晕,眩晕中母亲向我直直地走过来,然后告诉我:姻末,抓住你的男人,你就赢得了世界。然后穿过我单薄的身体,径直走向楼梯,未有丝毫停顿,就从二十一层的窗口消失。

  二十一楼,没有云彩,未能托住她柔软的身躯。

  

  男人,可信不可信,完全在于女人自己的感觉。然而,感觉往往是自欺欺人的东西。每个女人都认为自己可以改变一个男人,到最后总是被这个改变后的男人所伤,然后沉沦,绝望,和死亡。

  读这所大学,我放弃了家乡一所本科院校。而北京,是我当时的避难所,虽然它只能接受我安置在它的专科课堂,没有关系,只有逃离,我才能拯救和安顿自己。一个饿得濒临死亡的人,谁还在乎施舍者递来的是一碗稀粥还是一碗干饭呢。

  然而,我还只是个十八岁的青春少女,初入大学的喜悦,北京给我的相逢恨晚,暂时冲淡了我对母亲的思念,可对父亲的恨意仍然如同一张千疮百孔的网。后来的父亲的定时探望,成了我羞辱和刺伤他最好的时机,然而,他还是不停地来,然后在我尖利的语言和冷漠的眼神中红了眼离去。

  其实,我也心疼,看他步履艰难,昔日高大的身影因为得不到女儿的爱而逐渐猥琐起来。我何尝是冷漠的人,只是母亲跃下阳台的那一幕如同刺青一般刻在我心脏上无法洗去,她的灵魂一刻不能得到安息,我就一刻也不能原谅伤害她的人。我可以爱所有的人,惟独失去了爱他的能力。

  我上铺的女孩王金花是个粗线条的人,说话嗓门很大,做事总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那种,但我很喜欢她,从根本上说,她的性格弥补了我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5-30 08: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失忆前男友 第3节

121寝室里加我共四个人,个子小小,却能言善道的是范苏苏。苏苏人虽然娇小,然而做事一板一眼,很是有江南女子的作派。这点从她干净平整的床铺就能看得出。

  苏苏的上铺楼如兰是个怪异的家伙,戴副黑框眼镜,却很有礼貌,刚入校的时候,就是她一声不响地将我那巨大的皮箱拖进屋的,然后在拉了床围的小床上悉悉唆唆不知道捣辜什么玩意儿,直到晚饭时间才见她慢腾腾从里面爬出来。

  毕竟还是年轻爱玩的年龄,我们很快就被校园里各种奇怪新鲜的事情所吸引,逃脱了高中学习紧张的牢笼,个个都象放飞的鸟儿,对什么都看不够的表情。

  洗完澡躺在床上写日记,这是我多年雷打不动的习惯,日记里从对父亲和母亲的爱转述成对母亲的思念和对父亲的怨恨。写到母亲,手中的笔会变得无比柔软,字体光滑,饱满,美好,生动。而对于父亲,字眼里总是充满了恨,还有那个女人,我在心中诅咒她,让她早点去死。

  下了床,我就换了一副表情,从内心世界走出,迎接眼前的美好青春岁月,我还不至于因为对上一辈的恨从此埋葬我的人生。

  但是关于爱情的传说,开始在我心里变得不可信了。

  我暗暗发誓,至少在这大学几年里,我不会恋爱,也不能,我要用此来祭奠我的母亲。

  北京的十月是最美丽的季节,有着南方所没有的真正的秋高气爽,天空很蓝很高,白云时卷时舒的在天上慵懒着。校园里开始有着嘈杂的声音,广播里播着张信哲的《爱如潮水》,操场上有男生光着膀子在打球,教务处的老大爷在拿着小红旗指挥新来的学生报到的地方,看到我们四个时,大爷亮着嗓门喊:闺女,刚到北京不习惯北京的干燥,晚上睡觉别忘记在床下放一盆水。

  我不由舔了下干燥的嘴唇,和同伴们交换了个会心的眼神,感激地冲大爷笑了笑。

  北京人总是那么热心,热心的让人心里暖暖的,有生活的勇气和责任,似乎世上总有你在乎或在乎你的人,值得你为此守候,哪怕,那是再微不足道的一个人。能够给你快乐和温暖的,也许才是真正值得你爱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5-30 08: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失忆前男友 第4节

 周末路过学生会时,看到门口贴的告示,为了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新生从入学后的第一个星期每个周六周日到学生会大厅学交谊舞,扫舞盲。这些对我们长久以来浸淫在书本里的人来说,是新鲜而刺激的。看来,这大学生活,确实和高中有着天壤之别呢。

  一路上,有大二大三的男生从宿舍楼的窗户纷纷探出脑袋,对着我们吹着口哨,“嘿嘿”的傻笑。新生入校,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因为他们又可以兴奋的琢磨哪个系哪个班的女生最漂亮,在茶余饭后又多一份美妙的谈资。

  可王金花操着大嗓门:“我要去报名,我要去报名。晚上一起去啊,说好了,都得去。”

  到了晚上,我正在和苏苏讨论今年的高考作文时,推门进来两个高大的男生。

  “各位好,我们是勘探系今年的新生,我叫屈恒,这是我们班长叫李盟。我们来自江苏盐城,很冒寐来请各位来参加我们的老乡会。”

  一下子,对门的姜展颜冲了近来。忘了说了,姜展颜是我们一个班来自同一城市的老乡,个头很高,说话飞扬跋扈,似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老乡会?好啊好啊,我也报名。”姜展颜兴奋异常。

  “好,那就这个周末我们男生寝室501见,不见不散。”叫李盟的伸出手来和我握了下手,很礼貌的告了别。

  “嘿,听说了吗?这周学校开始办交谊舞培训,我们一起去吧?”姜展颜热心的凑上前来问。

  “我们还没考虑好呢。”我很小心的。

  “切,这还要考虑,你以为大学生活还象高中那么死板?好不容易摆脱了那么沉重的樊笼,我们一定不能辜负这大好年华了。”

  范苏苏突然冒出来一句:“可是,我们到哪里去找舞伴呢?”

  一时间,大家都沉默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5-30 08: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失忆前男友 第5节

很快就到了深秋,中央大道上每天都有扫不完的落叶,厚厚的一层,踩在上面象踩着厚厚的棉被。教务处的大爷整天拿着个大大的军用水壶在学生宿舍的入口处大声的跟人打招呼,嗓门洪亮,估计以前当过兵,每次看到我都特别的热心,问这问那的,我倒是毫不反感。

  那次的老乡会我们全体都去了,在男生宿舍里,用桌子围成了长方形的舞台,那个叫屈恒的尤为活跃,倒是他们那个班长很深沉的样子,满脸青春痘的脸,一副厚厚的眼镜,和屈恒形成了突兀的对比。到最后他们纷纷找到了各自的舞伴,可是我到底还是拒绝了曲恒伸过来的手。

  这让我感到突兀,高中岁月,只知道埋头苦读,男生和女生,似乎还是授受不亲为好。而男生们的眼神让我憎恨,我看似纯情的背后,埋藏着对他们的厌恶,这些都让我痛苦。

  但最终我还是被大家拉到了学生会的扫舞盲活动中,姜展颜已经和培训老师跳的如火如荼了。她向来是爱展示自己的女生,这次机会是绝对不能错过的。我和苏苏凑成了一对,跟着老师的示意一步步完成动作,两个女孩一起跳舞,倒是别样的有趣。偶尔跳错的步子,踩了脚,把嘴巴也笑歪了。但到第三个周日的晚上,我们已经很熟练的掌握了慢三快四和伦巴。

  那之后的每天,我们几个很热情的投入了对交谊舞的执着。甚至在上课的时候,都在讨论着舞步的起和落,转圈时应该怎么姿势更优美。我们都在热忱的期盼和准备这个星期五周末晚上的新生第一次的舞会。

  我不知道,正是这场舞会,缔造了我和寒冰之间的爱和恨,恋与怨,悲伤和追悔。

  那天晚上,天气已经有些转凉,校园里的树叶掉的快差不多了,路灯刚刚开启的时候,我和王金花、如兰一行人刚刚从浴室出来又拐弯到水房打水。

  “哎呀,快点,已经快七点了,舞会要开始了,我们还没换衣服呢?”王金花急吼吼的喊。

  “我们该不该化个妆?”如兰问道。

  “好啊好啊,去问姜展颜借,她有个宝贝化妆箱,上次给我看了,里面什么都有哦。”

  “好了没有,顾姻末,你怎么干什么都慢半拍。”

  我被她们催的心生紧张,急急的灌着水,压根儿就没注意到脚下有个刚灌满水却没有盖盖的水瓶,拿起水瓶匆匆一个转身,一脚将水瓶踢爆开了花。
 楼主| 发表于 2012-5-30 08: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失忆前男友 第6节

“啪”的一声巨响和着一个男生“啊”的一声惨叫,吸引了水房所有的眼光。

  我一时被吓傻了,不知所措呆呆看着眼前这个抱着脚不停发抖着的男孩,跟个大傻子似的站在原地,不知道怎么办,王金花一下子蹦了出来,将我拽了过去,“烫到没有啊?”

  王金花注意到了眼前这个可怜又倒霉的男生,刚想说话,那个男生抬起头来:我靠,谁这么不长眼啊,疼死我了,哇……。

  我红着脸,连连说着对不起。

  “算了算了,算我倒霉。”男生注意到旁边很多人都在看着他们,故作潇洒的走了,但他一瘸一拐的神情还是让王金花她们忍不住哈哈大笑,我很抱歉的看着他走远。

  当天晚上女孩子们个个迷倒众生,纷纷受到了很多男生的邀约,并且让我们将训练了多日的功夫发挥的淋漓尽致。大三的师兄师姐都很照顾我们,基本上每个人都找到了合适的舞伴。

  带我的是同系的大三师哥,叫李学峰,在周遭人的眼神和谈论中,看得出是个风云人物。

  他舞带的很好,不时的询问关于我的一些情况,我很友好也很羞涩,基于礼貌问题,我还是很有分寸的与之周旋,然而更深的话题,我总是拒绝谈论,用沉默和黑暗掩饰。

  师哥很爽朗的笑,也许他们历届都能碰到初入校的青涩女子,大抵都是如此这般欲语还休吧,我不解释。

  可在旋转中我感觉到了一双始终追随我的眼睛,但我定睛去找寻时,那双眼睛却没有了踪影。

  中场休息时,姜展颜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和师哥师姐们到了看上去无话不说的程度,热情的搂着互相的肩膀,谈论着入系学生会的事。

  我在黑暗的角落里注视着这些形形色色的人。很多男生都找到了心目中的舞伴,在热情做着自我介绍。舞池的灯光很暗,很多人穿着白色的衣服在蓝色的灯光下照的象一个个银色的精灵,黄衣服变成了橙色,还有一些戴着眼镜,由于边框闪闪烁烁看上去尤其夸张,还有很多被女孩拒绝而缩回的手和无奈的脸。

 楼主| 发表于 2012-5-30 08: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失忆前男友 第7节

王金花穿了件白色及膝的裙装,裙子下面还穿了条裤,典型的哈韩装,正和一个眼镜,不,那个眼镜不分明是那个青春痘李盟?我差点喊出声来。

  我赶忙回头寻找如兰和苏苏,正在抬头张望之间,我的肩膀被人重重的拍了下,紧接着又有人紧挨着我坐下来。我反感地移开,回头一看,立刻紧张得呼吸困难,脸红,反正没人看得见,那么昏暗的环境。但心跳剧烈,似乎要跳出胸腔。

  正是那个被自己烫伤的家伙,滋牙咧嘴的又带着些许挑衅的目光看着我。

  “你?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

  “愿意做我的舞伴吗?”那家伙凑上来,“我的腿受伤了,现在没有人愿意和一个瘸子跳舞。”

  我刚想说什么,旁边赫然又坐下一个人,自称是美院的大四毕业生,正在寻找灵感完成毕业作品,看到我说是突然眼前一亮,灵感迸发,邀请我这个星期六去他的学校给他当模特儿。

  来人是个长发披肩,瘦骨嶙郇的家伙,说话时一双眼睛忽上忽下。我一向极为反感这样的男生,首先我讨厌男生留长发,如果要留,必须保证每天头发的清洁度,还可以勉为其难的接受。但眼前这个家伙似乎多日未洗头,我几乎可以闻到那股头油和着香烟的味道,这种想象几乎已经让我窒息了。不自觉的让我往后退让了一下。

  身后那个瘸腿的家伙几乎是恶狠狠的看着这个来者不善的长发鬼。一把就把我扯到了舞池,这个家伙似乎一点都没有被烫伤的腿剥夺掉任何一点点的自由和潇洒,他舞姿优美,步伐轻盈,让我不得不怀疑他在故弄玄虚。

  “怎么样?想去给人做免费的模特儿,瞧你这干瘦样,估计,嘿嘿。”瘸腿家伙得意又轻蔑的撇了撇嘴。

  我象个傻子一样被他带着旋来转去,就是不知道说什么,除了刚才那声对不起,我倒是很想问他的腿到底有没有事。

  “我是大三环境科学系的伍寒冰,怎么样,做我女朋友可以吗?”他滋着牙坏兮兮的问,很霸道的样子。

 楼主| 发表于 2012-5-30 08: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失忆前男友 第8节

这时候音乐停了,很多人都退到边上去休息聊天,可这个伍寒冰还紧紧握着我的肩,毫不迟疑的,大声宣布了一个事实:顾姻末,从此是我的女朋友了。

  周围有人在吹口哨,不怀好意的,起哄的,鼓掌的。

  说时迟,那是快,我只觉得一股热血喷涌到脸上,未经任何思考,抬起脚,狠狠地往那家伙的小肚腩就是一脚。

  伍寒冰“哦”的一声抱着肚子蹲了下去,我又将他狠狠的推倒在地,然后穿过舞池中央,夺门而出。

  我对参加这场舞会懊恼透顶,在宿舍里暴跳如雷。

  “完了,我完了,名声都毁了,这才刚开学啊,我以后怎么做人啊?”我急的嗓音都变了。

  “这下姻末可出名了,这才可开学两个月哦。”姜展颜似乎话里有话,慢条斯理道。

  “不理他不就完了,真是。”苏苏翻了翻白眼:“姻末,无需庸人自扰啦。”

  我心神不安,好几次都想哭,师哥李学峰来敲门,说请我夜宵。我哪还敢出门,躲在被窝里大气不敢出。

  晚上,王金花舞会结束之后好久都没有回来,眼看十一点半女生宿舍的大门就要关了,宿舍管理员刘阿姨已经拉着嗓子在外面喊:关门啦,没回来的同学快回来,关门啦。

  我这才回过神来,三个人同时冲出宿舍。

  “阿姨,再等一会儿吧,我们还有一个没回来的呢。”

  “没回来的赶紧通知回来,十一点半准时关门。”刘阿姨一脸公正无私样。

  大概还有五分钟的间隙,王金花和一个男生回来了,依依不舍的样子,在铁门内外不紧不慢地告别,定睛一看,正是那个青春痘李盟。

  当晚,王金花被我们严刑逼供,这才得知,她和青春痘在老乡会之后就已经暗渡陈舱了。

  谁料第二天一大早,王金花的艳遇被对门的姜展颜在班级传播的沸沸扬扬,王金花那个气哦。凭她那个爆脾气,没有苏苏她们拉着,估计在教室就可以来场女子单挑了。

  隔天中午,大二学姐娃娃给每个宿舍发来各兴趣小组的招聘单,王金花加入了石头人剧社,她素来是有表演天赋的,每天我们三个都被她逗得东倒西弯。如兰被大伙儿哄去了演讲团,苏苏去了学生会宣传部当干事,我则选择了校文学社。


 楼主| 发表于 2012-5-30 08: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失忆前男友 第9节

校文学社已经成立了好多年。今天是主编换届的选举大会,要求每位社员交稿一到二篇,我早早的就来了开会地点。

  因为去的早,会议室空荡荡的,只有廖廖几个人在谈论今年还未定的刊名。突然走进来一个人把我惊得目瞪口呆。

  来人不是伍寒冰是谁?挨着我一屁股就坐那儿了。我象被高压电触了一下猛的从座位上弹了起来。

  “我的腿感染了好几天。”伍寒冰恶狠狠的。

  “啊。”我咽了咽口水,“去看医生了吗?现在没事了吗?对不起哦。”

  “对不起有什么用?”照例是恶狠狠的,“为此,我还错过了我们系今年的篮球赛,你知道吗,我可是我们队的主力队员,我没上得了场,结果呢,嘿嘿……还是赢了。”

  我被他一逗,笑出了声。

  他还想说什么,这时候陆陆续续有人进来了,只好住了嘴。

  会议开始老社长发表离位感言,新社长意气风发的发表上岗宣言,无非就是一些再接再厉将文学社推上一个更高层的泛泛之谈。最后提名副主编和外联部部长人选。

  我以12票的险势得到了副主编一职,更好笑的是外联部部长的职位归伍寒冰,这是内定的,因为他是环科系大三的班长,在学生会已经身兼数职,参加文学社的学员中他担任外联部部长似乎是最佳人选。很多人上前来恭喜我们,我很感激大家给我一个新生这样的锻炼机会。并暗暗发誓要好好干下去。

  会议结束我就离开了会场,伍寒冰本想追上来,可很多人新社员围着他问这问那,离开了会议中心的大门,我回头看了一眼,伍寒冰气急败坏跺了跺脚。

  姜展颜不知从哪里得到的消息,从外面伸了个脑袋进来,看到我,撇了撇嘴一股不服气的样,“恭喜啊,我的大主编。”

  我笑了笑:“谢谢。”那态度如同即将英勇就义前的女战士般,四个字,不卑不亢啊,想说什么,尽管放马过来。

  王金花也荣获了石头人剧社彩排组长一职,正兴冲冲地回宿舍,看到姜展颜撅着屁股往里探头探脑。

 楼主| 发表于 2012-5-30 08: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失忆前男友 第10节

 “又来了。”王金花嘟囔着,一把就把姜展颜揪了出来。

  姜展颜被王金花这么一拽,本来就被嫉妒心引起的妒火被烧的更旺了,转过身把王金花推了一下,没想到121的宿舍大门正处大门口第一间,门外就是数级的台阶。王金花被突如其来的推搡弄了个措手不及,重重的摔滚了出去。

  我们听到动静纷纷跑了出来,王金花这一摔不要紧,摔了个尾骨骨折,在校医院躺了半个月,青春痘每天往返于宿舍和医院之间,拿着个饭盒匆匆的来,匆匆的去。还是一副不善言语的表情,天知道这样性格差异那么大的两个人怎么跑到一起去的。

  姜展颜自从王金花被摔事件后,很长时间都没有光顾121打探小道消息了。121从此倒也平静了一些。

  伍寒冰不知怎么恁地阴魂不散。

  食堂里,出操的路上,图书馆,我似乎一出门就能看到他,左护右拥的,但我总是一眼就能把他从人群中拎出来,因为从他眸子折射出的光早就刺得我坐立不安。每次擦肩而过,他还总是大喊一声:顾姻末。然后引来周围同学不怀好意的嘻笑声,我又气又闹,可拿他毫无办法。

  可真正困扰我的是自从我担任文学社副主编之后,社长经常利用排版和校对的名义邀请我去学生会,每次完事之后都会交给我一篇他刚刚出炉的诗稿或小说,说是稿子,不如说是情书,字里行间都是对我的爱慕和关怀。

  我天生不会拒绝别人,又着实反感这样的状态。但由于社长是我的领导,我无法剥夺他的爱意或关心,只能尽量的去避免与他单独相处的机会。

  这天临近黄昏,又接到社长的电话,让我火速赶到学生会,说是由于排版有问题,校刊不能准时发稿。我一听着急了,这是我第一次发稿和出版,弄砸了我还有脸在文学社存在下去吗?我急冲冲的赶过去推开门,却赫然见到了一屋子的红玫瑰,社长正站在一圈的红玫瑰之间,背对着大门,听见我进去,也未回头。

  我正犹豫是否要逃跑时,他转过身来,眼中有着平日不见的忧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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