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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连载] 脚趾上的星光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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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5: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41节

 凯尔就笑了,看着坚持生活在自己另外一个世界,却有着独特骄傲的年轻男人。

  笑的时候,凯尔感觉到自己的心动。他离自己太远了,那种距离让凯尔一点点接近安东之后,有了投入的愿望。而在年轻的感情里,距离却是最致命的诱惑。

  安东说:“不要靠近我,不要喜欢我,更不要爱上我。”安东的拒绝很清楚,每一次凯尔都听得见,每一次心却都朝着他离去的方向前进。

  4.

  那天晚上凯尔固执地跟去了安东的住处,肮脏凌乱的屋子里,安东的目光停留在凯尔脸上,安东说:“你拒绝还来得及!”

  一种突然的疼痛和持续而来的沉迷,凯尔沦陷在那个寒冷的夜和安东寒冷的身体中。那么冷的欲望中的身体,让凯尔无力燃烧,只是冰冻下去。

  很长的时间身体一点点复苏过来,安东点了一支烟,深深地吸下去一口,低下头来问凯尔:“你为了什么要和我在一起?”“喜欢。”凯尔的手指在安东棕色的肌肤间游走,一切已不再是从前。躺在安东身边,凯尔感觉到生命的自由和放纵。她在自己的生活里已经沉淀了太久,厌倦了。

  安东捉住凯尔的手指,用的力气让凯尔感到微微的疼,他说:“你要想清楚,在我身边,也许你没有退路。”

  凯尔笑了,爱这个男人的感觉像小时候梦中做过的危险游戏,看不到未来,只是想沉迷下去,安东的世界引渡了凯尔始终隐藏在心底的叛逆。心甘情愿。

  5.

  冬天最后的日子,凯尔从家里搬出来和安东住在了一起,为了他,她众叛亲离。

  安东不动声色地在一旁看着凯尔,以他的骄傲,沉默地看她在自己的生活里和那么多的人抗争,更没有因为凯尔真实介入做丝毫改变。依旧是脏的牛仔裤,抽很多烟,在寒冷的晚上喝冰过的啤酒。

  安东贪恋寒冷的感觉让凯尔沉醉,他的身体,原始的欲望和气息,一言不发地爱,然后用手指轻轻覆过凯尔的眼睛,说:晚安,凯尔。这四个字之后,凯尔就会很快睡过去,连梦都没有。那晚不知为什么忽然在午夜醒来,看到安东在黑暗中抽烟。凯尔坐起来,靠在安东的肩上,烟火明明灭灭间看不太清楚他的面容,安东忽然抱住凯尔:“凯尔,不要离开我。”

  声音竟然有些异样,凯尔伸出手,触到安东脸上湿湿的一片。有什么在寂静的夜里缓缓坍塌下来,安东所有的一切,掩盖不了午夜梦回时内心的脆弱。“我不会。”凯尔把安东的头拥在怀中,牙齿一点点噬痛了自己的唇。

  6.

  日子开始像梦,行色匆匆间有许多的不真实,凯尔完全地从一种生活进入到另一种。挤高峰时期的公交车,坐在风沙飞扬的大排档吃烤肉,对着水龙头洗衣服,生活凌乱无序。

  像一个好奇的孩子拼命地要做一个没有做过的游戏,终于开始发现其实无法适应它的规则。凯尔感觉到了无措。那天,当安东第N次旁若无人地在街中拥吻凯尔的时候,她感觉到了一种无法忍受的粗糙,她拒绝了。

  那天起,她开始拒绝安东的靠近,他的唇,他的身体。安东依然如故,粗糙、散漫、无所顾忌,声音很大地喝啤酒,走在路上骂过往的司机……凯尔却越来越沉默。

  终于知道自己错了。爱上嘉名是一个错,爱上安东是另一个错,却无法回头。当凯尔再一次拒绝安东的时候,两个人开始了第一次争执,最后凯尔渐渐丧失了气力,安东的手穿过凯尔光洁的身体时,她放弃了抗拒,眼泪在张开的眼睛中滑了下来。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6: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42节

“你说过你不会离开我的。”安东猛然回头,眼光直直地逼向凯尔。

  “可是我们的生活真的太远了,我跨不过中间的距离。”

  “它原本就存在,你是知道的,我告诉过你我们不是同一种人,可是你说你不在乎。”

  “我错了。”凯尔拉过绒被隔开了安东的视线。不是他的错,是自己,他始终很清醒,在爱之前,一遍遍地问过了。

  安东忽然奔过来拉开凯尔的手:“我可以改,我以后不再抽烟喝酒打架了,我好好工作,我让你过好一些的生活,我……”

  凯尔慢慢摇了摇头。鱼要生活在水中,而飞鸟需要的是天空。飞鸟飞过水面时以为自己爱上了鱼,可是在鱼的世界,它却无法呼吸和生存。

  7.

  答应了最后一晚留在安东身边,那天下午,凯尔看到安东剪掉长发、穿上西装的样子,很陌生的整洁。安东的小屋前所未有的明朗,白色的桌布和床单散发着干净的气味。安东的手臂递过来,凯尔没有拒绝,轻轻被他拥抱着走过了那条长长的路。安东抱住凯尔:“真的不能够再和我一起了?”凯尔低下头。

  一瓶酒慢慢透底的时候,凯尔感到了眩晕和困倦,安东的脸在灯光下有些恍惚,放下杯子。安东好像笑了,把凯尔抱起来,轻轻放在温暖的床上:“我不会用这样的方式伤害你,好好地睡吧。凯尔,晚安。”

  安东最后的话落下来,凯尔的身体沉下来,慢慢失去了知觉。安东把最后的酒倒入口中,转回身来,看着凯尔,看着她美丽光洁的面容,长长的睫毛覆盖着他永远不可知的梦。凯尔不会知道,那个梦将是最后的永远,她不会再醒过来了。

  安东的唇落在凯尔的额头,用生命最后的温度亲近了她:“我们真的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中,可是我爱你,承担不起失去。”

遇见许安的那天,真的狼狈得很,是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我双手抓着食堂那把巨大无比的汤勺在汤桶里捞啊捞啊,那些紫菜呀蛋花啊纠缠着泛起来,又沉下去,我的后面是长得看不见尾巴的队伍,有讨厌的男生敲着饭盆在催,美女,虽然是免费汤,也不能这么捞啊。我就更急了,可怎么也捞不到我那该死的隐型眼镜,又不敢说,就只能悻悻地把汤勺让给后面的那个男生。

  后来许安就叫起来,食堂的胖师傅良心发现啦,鸡蛋里虽然挑不出骨头,却能挑出肉皮呢。我一回头就看见我那可怜的隐型眼镜夹在他的筷子上,我忙欣喜地跑过去说,同学,这是我的隐型眼镜,刚刚不小心掉到汤里去的。许安愣了一下,就跑到外面去吐了。我连忙跟出去,他吐得脸都绿了,我内疚地帮他拍拍背,然后就听见食堂的胖师傅懒懒地说,鸡蛋里是挑不出骨头的,却能挑出美女呢。

  第二天在食堂,又遇见他。他盛好汤就坐到我的旁边来,很深情地盯着我的眼睛看,看得我脸都红了。队伍里有讨厌的男生又在嚷,快点捞快点捞,说不定能捞到美女呢。我就奇怪,为什么这些男生不说是我捞了个帅哥呢?因为许安真的很好看呢。可他看了半天却说,我是想看看你的隐型眼镜是不是还在呢。
  从食堂出来的时候,我一直在想他的眼睛,亮亮的,双眼皮,有点像韩国电影《空房间》里那个骑着摩托车发传单的男孩子。那个电影真的好奇怪,男主角一句对白也没有,可却能从他的眼睛里读出他内心所有的对白。那个女主角也很奇怪,只有一句对白,就是电影结束的时候,她对他说,我喜欢你!真的不明白导演为什么不全部都用眼睛说话呢,难道眼睛就不会说我喜欢你吗?可是我觉得许安在我的眼睛里找隐型眼镜的时候,就好像是在说,我喜欢你。

  2.

  那以后,我看吴彦祖,就觉得有点像许安,我看湖南卫视的那个主持人汪涵也觉得像许安,我看元斌也像许安,我看蓝正龙也像许安,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我看谁都能看到他的影子,宿舍的女生就笑我,你怎么看吴孟达不像他啊,反正也得不到,你就挑好看的像吧。其实她们不知道,我看吴孟达也会觉得像他呢,只是我怕说出来他会难过。

  后来宿舍所有的女生就都知道我喜欢许安了,后来隔壁宿舍也知道了,再后来男生宿舍也知道了。可是我不怕对所有的人说我暗恋他,却单单不敢对他说。我就想,那么多人都知道我喜欢他,会不会其中有一个人跑去告诉他。

  一整个秋天学校都在吃蛋花汤,所以我就再不敢戴隐型眼镜了,就买了一副黑边框的眼镜,每天架在鼻子上跑来跑去。后来,就有一天,我刚跑出食堂,就听见他在后面喊我的名字。我就好像一个随时随刻都在等待着他喊我名字的声控机器人一样,咔地就站住了,转身,回头。

  他跑过来,刚好那天我穿的是白衬衫,他也是,站在一起,就像是约好的一样。那些男生远远地朝我们这边坏笑。他又看着我的眼睛,然后一本正经地说,请你以后不要再对别人说你喜欢我了……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就拼命地抬头看天,害怕眼泪会掉下来,我这才明白,杞人忧天是有道理的呢,如果天空没有了,我们难过的时候该对着哪里发呆呢。他也抬头看看天,然后嗡声嗡气地说,喜欢我对我说就行了嘛……

  许安一说完,我的眼泪哗啦哗啦就全掉了下来,食堂的胖师傅就纳闷地说,该难过的时候不哭,这该高兴的时候倒哭了……

  3.

  不知道是哪个讨厌的男生,用手机偷偷拍了我们那天站在食堂门口抬头看天的照片。应该是美术系的男生吧,因为照片PS得特别漂亮。我和许安就那样白衣飘飘地站在秋天的阳光里,我们的身后是操场,再远处是宿舍楼,阳台上飘满了白色的衬衫。照片发在校园网上,有人在下面链接了高晓松的《白衣飘飘的年代》,许多人跑来留言,都是一些伤感的话,现在才是秋天,来年的七月还遥远得看不见,而所有的人都仿佛感觉到了即将到来的别离。可就是在这快要别离的时候,我们却匆匆相遇了。

  那年的冬天特别特别冷,学校好几次改造暖气管道,可大家还是冷,生活委员就发火了,呆在南京这样的南方城市都觉得冷,那北方零下几十度就不过啦?有从北方来的同学说,其实不是这样的,北方的温度虽然低,但却是干冷,风吹不进衣服,而南京的风是有湿度的,是透彻心肺的冷。我们的导师说,南京是个伤感的城市,空气里都有哭过的痕迹。其实我觉得,南京是因为有了许安,才让我觉得无比伤感。

  后来,学校就有好多男生女生搬出去住了,租离学校很远的平房,其实更冷,因为房子都很破,也没有暖气。也许两个人在一起就不冷了吧。许安也找了一间房子,是一户人家的一个小阁楼,木头的楼梯已经咯咯吱吱地响了。我记得搬去的那天下着很大的雪,白茫茫一片,我和许安推着自行车驮着行李,走了好远好远,好像整个世界就剩下我们两个一样。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6: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43节

食堂那个该死的胖师傅,好像笨蛋到只会做蛋花汤一样,从秋天一直喝到冬天。那天许安帮我盛好汤,然后把他脖子上一直戴的一个十字架摘下来,要我把眼镜也摘下来,我以为他是想要帮我戴上,谁知道,他却把那个十字架拆掉了,然后把那根细细的链子帮我拴在眼镜上。他说,这样下次盛汤的时候,就不怕眼镜会掉进汤里,就不怕你会被别人捞走了。好像那个胖师傅也不是很笨呢,因为他知道天太冷了,就在汤里撒了许多胡椒面,我才喝了一口,眼泪就掉下来了。

  4.

  过年之后,家里人就开始帮我办出国的手续,爸爸想让我去日本继续读书。班上好多情侣都在商量着七月之后该怎么办,我一直没有对许安说起七月之后我就要走了,他也不问。

  导师说,他是不相信校园里是有爱情的,但他相信有缘分,因为只有这个词才能解释所有的遇见和离别。

  操场上总是有男生在弹吉他,许安就也买了一把,他不会弹,就只能抱抱。冬天一过去,我们可以打开阁楼那扇朝北的窗了,整个春天,我们好像所有的时间都窝在那个阁楼里。不知道会不会还是美术系那个该死的男生,他又偷拍了我们的照片发在了校园网上,一间小小的阁楼,一扇朝北的窗,头顶是满天星斗,许安抱着吉他,我从背后抱着他。又有人链接了高晓松的歌,《流浪歌手的情人》,听得我特别难过,因为,我不是一个合格的情人,因为我就要逃离,不能陪他流浪了。

  许安也感觉到了什么,看我的时候,像是有话要说。后来有一天,我回阁楼的时候,他已经无声无息地搬走了,小房子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窗子也是擦过的,那把吉他就靠在玻璃上,他的十字架没有带走,摆在枕头的一边。我就握着那个十字架坐在咯吱咯吱的木楼梯上,泪如雨下。我要忏悔,是我先背叛了爱情。

  我没有再去找他,他也没有找过我。每次去食堂,长长的队伍里也看不见他了。我就特别羡慕食堂里的那个胖师傅,只有他是没有七月的,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一直都在烧蛋花汤了,因为汤不变,人已远。

  我没有等到七月就要去日本了,送行的队伍十分庞大,因为我一去就是两年。机场大厅里,妈妈抱着我旁若无人地放声大哭,所有的人都朝我们这边看。然后就听见一个比我妈妈更加惊天动地的哭声,我们也都回头看,我就看见许安了,哭的那个人是他妈妈,他去法国。他看我的眼睛和我看他的眼睛一样惊讶,装着同样的对白,我们都以为自己背叛了对方,原来是我们都被对方背叛。

  也许真的像导师说的那样,只有缘分才能解释所有的遇见和离别。校园里是没有爱情的,即使有,也都被我们背叛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6: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44节

初春的午后,我将满满两抽屉的手套整理出来,洗尽、晾晒,那一排排粉红、浅蓝、鹅黄、草绿、雪白的手套吸引了对面楼里那个扎着好多辫子的小女孩,她趴在阳台上,用兴奋的语调问我:“姐姐,你的这些漂亮手套为什么只有一只呢,它们的另一半呢?”

  它们的另一半被我落在了夏宇的口袋里。以前,每次让他把手套还给我的时候,我都好赖皮地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我一定会因为舍不得那些手套而回去找他。
  在刚刚过去的那个冬天,因为找不到一双完整的手套,我的双手被冻裂了好多伤口,我固执地不肯去买双新的手套,带着满手的伤痕走在大街小巷上。我幻想着,有一天,不知道是否还在这个城市中的夏宇会在熙熙攘攘地人群中发现了我,看到了我冻得不成样的双手,那样,他一定会跑到我面前,把另一只手套还给我。

  我曾经问过夏宇,在手套、蓝色玫瑰、眼镜、卡通枕头、西红柿、杯子中,哪一个代表我在他心里的象征。他选择了手套,为了这个答案,我还难过了好一阵子,因为我选择的是卡通枕头,手套代表一般关系的人,而卡通枕头才是亲近贴心的人。

  直到后来,他才告诉我,因为一到冬天,我的双手就会被冻得通红,所以需要一双温暖的手套来保护我的双手。

  是的,因为怕冷,所以,每到冬天,我都会买好多既漂亮又温暖的手套。走在一起的时候,夏宇总喜欢用他温暖的大手将我戴着手套的左手放进他的上衣口袋里。冬天结束以后,我总会发现所有的手套都只剩下一只了,另一只落在了夏宇的口袋里。

  夏宇:

  为了找一本大学时候的工具书,我打开了阳台上那个许久不开启的储物箱,那袋五彩缤纷的手套是那么突兀地跳进我的视线。每年换季的时候,小苏都会把它们拿出来晒晒太阳,因为她说,第二年拿出来的时候,还可以闻到阳光的味道。

  一直以来,小苏都是个容易满足的女孩,一双漂亮的手套、一抹冬日的暖阳、一个蛋筒冰淇淋都可以成为她高兴的理由。

  小苏过二十一岁生日的时候,刚好遇上母亲住院,把不多的积蓄都寄回家的我翻遍了所有的口袋,也凑不够给她买份像样的礼品的钱,只好硬着头皮给她送了一篮刚上市的樱桃。

  “为什么一篮的樱桃都是一样大,一样红?”

  “我一次买五斤,把里面大的、红的挑出来给你,剩下了留给自己吃。”

  就是因为这篮樱桃,做小学老师的小苏下定了要和我这个还要靠微薄的薪水供养在乡下的母亲和妹妹的小职员永远在一起的决心。

  小苏曾不止一次地告诉我,她最讨厌在餐厅里吃东西,因为那里的菜不仅多油多味精,而且不卫生,其实我知道,她是舍不得让我花钱。每天下班后,我总是一手提着蔬菜,一手牵着她回到出租屋内。狭小的厨房里因为有我忙碌的身影和小苏快乐的笑声而显得格外热闹。小苏不会做饭,而我除了会做西红柿炒鸡蛋和青椒肉丝外,也不会做别的,日日重复着最简单的菜式,小苏不仅没有吃厌,反而总是一脸幸福地告诉我,她的朋友都好羡慕她有一个会做菜的男朋友。

  可爱的小苏,总是以她特有的方式妥贴地维护着一个男人脆弱的自尊。

  二、情人节的礼物

  段小苏:

  在阳台上收手套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个扎着好多辫子的小女孩。“姐姐,可以把那只飘着雪花的手套送给我吗?”她奶声奶气地问我。

  那只淡蓝色的有雪花图案的手套,是夏宇在去年情人节的时候送给我的礼物,也是他送给我的最后一份礼物。如今它是我珍贵的记念,可是曾经,我却以那么恶劣的态度嫌弃过它。

  去年情人节的第二天,办公室的女老师们聚在一起分享着昨晚的经历。有人去了旋转餐厅吃西餐,有人去了“哈根达斯”吃冰淇淋,最不济的也收到了玫瑰花与巧克力。我的好朋友彤彤因为收到了做律师的男朋友送的“香奈尔”五号香水和特意从昆明空运过来的蓝色妖姬而成为全场的焦点。
就在小苏从超市愤然离开的第五天,我接到了她妈妈的电话。小苏的母亲一直不太赞成我和小苏的交往,所以,每一次听到她母亲的声音,我都会特别的忐忑不安。我想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小苏的母亲在那个下午给我说过的每一句话,它们足以让我受用一生。

  她说:小苏从小就生活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在她的眼睛里,这个世界就如同童话一样美好,她只知道,童话里的王子和公主最后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不知道,他们之所以可以一直幸福下去,是因为他们不必为生计而奔波操劳。她说:如果一段感情不能植根于柴米油盐,就不可能天长地久,而小苏的眼里恰恰看不到青菜萝卜这样的琐碎。她说:今天的棒打鸳鸯,是为了避免以后更大的悲剧。

  其实,小苏在超市里愤然离开的时候,我就已经意识到了,其实我和小苏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三、你是我要找的那朵云吗?

  小苏:

  今天,在新买的杂志上看到这样一段话:

  女孩:你说,你死后会变成什么?

  男孩:会变成天上的一朵云!

  女孩:好啊,等我们都不在人世的时候,我就可以去天上找你!

  男孩:可是,你怎么知道哪一朵云才是我呢?

  女孩:我可以一朵云一朵云敲开去问:嗨!你是我要找的那朵云吗?

  爱人啊!如果你是我百年之后还要一朵云一朵云敲开去找的那个人,那么今生我们为什么还要飞开呢?如果有一天,我可以再次遇到夏宇,我一定要这样问他。

  其实,从超市离开以后,我就后悔了,三步一回头地等着夏宇跑出来追我,可是,从那天晚上算起,到今天已经有五百五十二天了,我还是没有能等到他。

  其实,早在第二天,我就想亲自向夏宇道歉了。那天早上,彤彤一脸沮丧地告诉我,她昨晚和男友吵架了,原因是她的律师男友因为忙于工作,从来都是礼到人不到,已经有三个月没有见到他人了,不像夏宇每天都风雨无阻地来接我下班。
  彤彤的话让我明白: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开始用最苛刻的眼光审视自己的爱人,他的礼物是否多金?他的情话是否恰到好处?他的职业是否体面?而忘记了背负了太多条件的爱情,是不可能远行的。

  我用了十五天的时间,在家偷偷地练习水煮鱼,当我的双手被烫得满是血泡的时候,我终于可以做出夏宇最爱的水煮鱼了,我想象着夏宇在吃到这道菜时的惊讶与欣喜,我希望以这种方式向他表达我的歉意。

  可是,不过短短半个月的时间,我却把我深爱的夏宇弄丢了,他辞职了、搬家了,换电话号码了,我再也找不到他了。

  夏宇:

  原来,想要把自己隐藏在一个五百万人口的城市里,是一件如此容易的事。虽然答应了小苏的母亲,彻底地消失在小苏的视线里,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在每天下班后,悄悄地站在学校对面的小胡同里等她下班。每天,当我看着她那么落寞地一个人从学校里走出来的时候,疼痛就会像潮水一样在我心中弥漫。

  有好多次,我都会小心翼翼地跟踪她,去她去过的街道,买她买过的东西,这样,我会觉得,仿佛我从未离开过她一样。

  今天,我在小苏常去的书亭,买了一本她买过的杂志,翻开杂志的扉页,我看到了一篇令我揪心的题为《你是我要找的那朵云吗》的文章,我完全可以想象,小苏看到这篇文章时会有多伤心。

  亲爱的小苏,请原谅我的离开,也请一定相信,你绝对是我在百年之后,还要一朵云一朵云敲开去找的那个人。如果有一天,我有能力让你过上幸福生活的时候,我会像现在这样,悄悄地跟在你身后,如果那时,你已找到属于自己的最爱,我会在心里默默祝福你;如果还没有,那么,请允许我再说一次,我爱你!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6: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45节

 漫画是黑白的,非常简洁,第一格只画了一部手机,屏幕上有一条待发的短信,注明了手机的型号;第二格是数十双高举着的手在用力摇摆;第三格是散场后的礼堂,一个背影在昏暗的灯光下搜寻;最后一格里只画了一双眼睛,满含希望地注视着我,下面是签名和宿舍号。

  赵小帅在吗?我站在宿舍门口大声喊,我看到了他画的失物招领,他的手机……

  幸运女神再次微笑了一下,这群男生中最帅的那个站了起来。还没有等他开口,我忙不迭地说,我很喜欢你画的漫画,我的MP3刚刚丢了,你帮我也画一幅吧。

  同学,你不是来还我手机的?

  不是啊,我就是想让你帮我画幅画,我斩钉截铁地说。十几秒之后,我把恳切的目光从赵小帅脸上移开,转向一屋子爆笑的男生。

  笑声渐渐平息下来之后,赵小帅讷讷地说,同学,你能描绘一下你的MP3吗?

  爆笑声再次响起,我肯定地点了点头,我能。

  我拿着从失物招领栏里揭回来的漫画走进赵小帅的宿舍。那群爱笑的男生一见到我,立即报告赵小帅的手机仍无下落。

  我哦了一声。

  作为补偿,我要请他吃饭。

  阳光走在红色的花朵上

  和小帅占据了麦当劳二楼临街的座位,正捧着冰激凌悠哉悠哉地看风景,我突然觉得不对,从厕所出来就往楼下跑。赵小帅追上来,我只得告诉他出了点意外,要去买点东西。

  便利店只有一台收银机,居然有半班女生拎着同样的毛巾牙膏在等着结账。我呻吟了一声。“你别乱动,我马上回来。”小帅说着,自己进了店,毫不犹豫地抓起一包“护舒宝”藏在白衬衣下面,用拇指拽着衣角,掩饰住那块凸起,大摇大摆就往外走。“护舒宝”蓝色的包装在白衬衣下清晰可见。

  我心跳加速,急忙退到安全地带。

  你怎么偷东西?抢过卫生巾,我厉声指责小帅,然后一个更重要的问题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我要买这个?

  你还说我!可吓死我了,在那么多女生眼皮底下偷卫生巾,要是被人发现了,我以后可怎么活啊!都怪你这条白裙子,我怕再迟一会儿你就糗大了。

  站在凤凰树下,头顶上树叶交叠铺陈,凤凰花已开到尾声,却依然红得如火如荼,纯粹鲜艳。我用胳膊肘碰了碰小帅的肋骨,你看,阳光正走在红色的花朵上。

  赵小帅没有听清我的话,摸摸肋骨随口嗯了一声。

  风吹来,凤凰树好像听到了我的话,浓翠的叶子拥着火红的花朵,轻轻摇摆。

  抬着头看了很久,我有一点眩晕,低下头发现赵小帅正定定地望着我,小石头,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脸红的样子很淑女。

  我一拳打过去。小帅大叫着逃开。一路追逐,阳光洒在我们的笑声里。

  爱情面前,我们生而平等

  2003年寒假我和小帅相约提前了几天回校,一起过情人节。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6: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46节

吃过中午饭,我们围着芙蓉湖散步。冬日暖阳里,一切都是那么安静,小帅发现湖中央的大石头上并排趴着两只小乌龟,四脚摊开在晒太阳,忙指给我看,我羡慕地看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找了块大石头,摊开双手双脚躺上去。

  真希望就这样慢慢变老。

  你的理想真远大,跟乌龟一样。赵小帅讥笑我。

  我伸出手,揪住小帅的耳朵,乌龟有什么不好?乌龟能活一万年呢,以前的人见了皇上都得喊万岁万岁万万岁,可见皇上都想当乌龟,可就是当不上。

  赵小帅龇牙咧嘴地看着我,有没有比乌龟更长寿的?可以永远在一起不会有一只先走开的?

  哦,我装作认真地想了想,爬起来骑到小帅背上。大石头背小石头可以一直背到地老天荒,背到慧星撞上地球,地球消失在大火里的那一天。

  小帅嘿嘿地笑,小石头,我很愿意背着你直到彗星撞上地球那一天,只要你不再揪我的耳朵。

  我以为幸福会从那天开始,跟随我们直到地老天荒。可现实总是另有安排,现实喜欢在幸福必经的路上安插一些小事件,这些小事件通常可以打破大美好。

  打破我的幸福的小事件小到不能再小。我们宿舍老二过生日,我准备了一些彩色珠子,让赵小帅帮我串成手链做生日礼物。

  赵小帅不肯帮忙,反而指责我,你不喜欢做手工就买现成的,弄来材料让我做,做好了算是我送的还是你送的?

  我丢下珠子就走,不过是觉得他的手比我灵巧一点,有什么了不起。

  一连挂了他几个电话,终于听见小帅在楼下叫,等他叫得声嘶力竭时,我才得意扬扬地下楼,赵小帅一看到我,立即阴了脸,石小柔,你做错事也就罢了,至于得意成这样吗!

  我瞪起眼睛,赵小帅同学,你要造反也得挑挑日子,我们宿舍的人都在上面看着呢!

  不要以为你是女生你的任性行为就不是错误,小帅吼回来,在爱情面前,我们生而平等。

  我一愣,就在下楼前,我还在暗自庆祝又一次证明我牢牢统治着他的身心,却不承想到他竟随时准备着揭竿而起!意外化成委屈,委屈化成失望,失望化成泪水,顺着脸颊奔涌而下。

  赵小帅吓了一跳,小石头不哭,你以后接着欺负我好了,我保证不反抗。

  你根本不应该觉得我在欺负你!我狠狠地擦了一把泪,拂袖而去。

  好爱情输给了好工作

  手链事件后,我和小帅很快重归于好。可是从那天起,小吵小闹就像春天随处而生的花朵,在我们中间开了谢、谢了开,一副不结出生而平等的果实誓不罢休的样子。

  在吵闹的间歇,小帅会装腔作势地叹息。

  我置之不理,小帅从来没想过,要想把方方楞楞的大石头打磨成听话的石灰粉,小石头也会很受伤。

  等我发现形势越来越不对时,已经从小帅在我宿舍下面守望,变成我在他宿舍下面守望。被他的室友嘲笑了几次之后,我也懒了下来。我才21岁,我喜欢男朋友用娇宠证明他的爱。至于温良恭俭让,这些传统美德还是留给已婚女人吧。

  从情人节到现在,青春不过才向前走了短短几步,我的爱情宣言已经从手拉手静静变老,退化成手拉手停止争吵。真是应了诗人的那句话,走得最快的都是最美的时光。

  从室友A那里,我听说小帅收到了北京一家外企的合约,一份令他颇为心动的合约。虽然正在冷战期间,对远离的担心终于压过了面子,我拨通了电话。

  月光照亮了芙蓉湖,不远处一对对情侣安静地依偎着。我的双手紧紧攥着小帅的衣角,答应我,你就在厦门找工作,我还有两年才毕业,如果你去了北京,我一定会很寂寞。

  小帅一根根抚摸着我的手指,小石头,两年的时间并不算很长。赵小帅离校那天,我没有去他的宿舍,没有人知道,那天,我的泪滴满了一只可乐杯。

  昔日重现,却再也走不进旧时光

  毕业后我留在厦门,2007年9月,我去北京出差时又见到了小帅。他变化不大,只是身边多了一个长发披肩、穿泡泡纱及膝裙的姑娘。

  我尽了最大努力,提醒自己要从容,我的MP3去年丢了,那幅漫画我仍保留着,只是没有失物招领栏再适合它贴上去。

  小帅说小石头你现在不脸红的时候也很淑女。

  那一刻,我觉得小帅的眼睛突然红了……

  出了餐厅,不远处的街角有一棵不知名的树,个子比凤凰树矮,叶子也比凤凰树稀疏,但阳光下满树红花艳艳地开着,喜洋洋地令人心疼。

  小帅安顿女友在出租车里坐好,转过身来跟我说再见。我指了指那棵树,你看,阳光正走在红色的花朵上面。

  我站在原地,如果此时转移一下地点,再抹掉一个人,眼前的情景真的如同昔日重现。只是,旧时光虽好,却没有人想和我一起走回去。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6: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47节

房里湿暖的气息中充满酸酸的霉味和一股隐约的孩子气。大儿子国忠仍睡得沉,一只白胖的腿露在被外,放肆不堪地就那么大大方方横压在老祖母仍裹着旧被子的身子,甚至更毫无忌惮地把一口一口热热的呼气朝老祖母干瘪的脸上喷去,于是他阿母散落的白发便随着在昏暗的光线里默然掀动。

  长女素梅倒睡得斯文,整个头依附在祖母的背脊间,齐额的娃娃头微微朝耳际滑落,衬托出一张令人爱怜的白细红润的脸蛋,胖胖的手指轻轻抓着祖母的肩,也许在梦中仍跟祖母撒什么娇,嘴角还不时喃喃蠕动着。

  秋男出神地看了好一阵子,心底竟有说不出的一股甘甜,他好想把这两个孩子都叫醒了,就这么紧紧地抱着他们,也让他们抱着自己:不必说什么话,就让自己感觉到他们是我的命,是我的一切,那就满足了……当然,素梅也许会睁开眼,笑着望了望自己,叫声:“ㄅㄚㄅㄚ ……”然后又沉沉睡去,而鼻息间袅绕着的必是她满身未脱的乳臭吧?……啊!……

  秋男想着,便俯下身把国忠的腿塞入被内,顺势轻轻地打了一下他的屁股,低声笑骂道:“猴囝仔,睡也睡不好呢!”

  而刹那间,他感觉到两道沉寂且冰冷的目光正朝自己射来,于是,秋男微现的笑意便即刻冻在嘴角。

  他阿母不知何时醒了,静静地凝视着他。

  “阿母。”他唤道。

  “今天免入坑?”

  “要。”

  “……”他阿母竟又闭上了眼。

  厨房这时又传来阿菊猛烈的咳嗽,那声音夹着浓痰的喑哑,激烈处却反而趋于无声,只断续几道仿佛肺腑筋络一下子全撕裂开来的呻吟。

  “阿菊今天也要做?”他阿母问。
“好,都去,都去,去做,夫妻俩都去,做到死,让孩子跟着我,让我拖磨,爱做都去,都去!”阿母突然激动起来,压着声音沉沉地嚷道。

  “阿母!”

  “你们都是铁打的!”他阿母缓缓转了个身,轻轻搂住素梅,“你们都是铁打的吗?”

  秋男悄悄退出,阿菊正把一锅热粥端上,腾腾的氤氲后面是一张隐约着倦容的脸。

  “昨晚没买菜,便当装两个蛋好吗?”

  “那你呢?”

  “……”

  “国忠呢?”秋男问道,抽出三炷香。

  “拿钱给他吃面。”

  “有妈的孩子竟然没便当菜!”

  “昨天晚上我连工,你以为我不买?我回来菜摊都收了!”阿菊把粥搁上,连连又咳了几声。

  “难道西药房也关了?”秋男挥熄火柴。

  “西药房什么时候也卖菜啦?”

  “我是说你的药!干!”秋男白了她一眼,转身举香而拜,神案上是一方木牌,一方阿爸遗照,恰如自己一般一头短而蓬松的乱发,清瘦的脸颊和一双下凹的眼眶。

  “咳久就好了。”阿菊说。

  “对,咳死连呼吸都省了!”

  秋男打开门,迎面的冷风夹着细雨猛地扑起他一阵寒战。

  “春寒雨便洒,伊娘,果真是……”他喃喃道,把香插入门框上的铁管子里,于是鼻息间便有袅袅肃穆的檀香味。门外,瑞芳正缓缓醒来。连下了好几天腻人的雨,使得原本即是一片颓丧色彩的小镇愈见深沉凄凉:灰黑的晨色中是灰黑的屋宇和灰黑的山,而灰黑的雨丝下则是奔腾不息的基隆河,流不尽流不散的一泓灰黑色的浊水。基隆河把瑞芳斩成两半,但,不论是河的这岸或彼岸,秋男忽然觉得,瑞芳人似乎就常年活在这片挥拂不去的灰黑色的泥泞潮湿中——阿爸活过了,阿母,自己,阿菊依然……哪一天?到底哪一天,国忠、素梅才能一睁眼便是另一方色彩鲜丽的天地?

  转过身,阿菊原本站在他身后,这时却急捂着嘴避过秋男的视线。瘦削的背脊一阵激烈的起伏后,迎光的侧脸便泛起一片潮红,最后,连眼泪都给逼出来了,但是,那强忍的咳声却无法掩住,透过指缝和紧闭的嘴唇,愈发沙哑且粗沉地闷响着。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6: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48节

秋男无言地望着她。

  “你不去做,难道我们会饿死?”

  “我还受得了……”阿菊蹲下身捡起掉落的筷子,偏过头来说道,那眼际泪光依稀。“要不然,我明天休息一天好了,今天发钱,领了好付会。”

  说着便站起来朝厨房走去,没几步却又咳了起来,秋男望着她的背影默然站着,最后倒是阿菊又回过头来问说:“便当里放两个蛋好吗?”

  秋男没答,兀自转身取下挂在窗边的外衣套上。

  那时,天更亮了些,外头一片迷蒙,而耳际却尽是基隆河悲凉而沉闷的呜咽。

  晨六时三十分

  六点一刻由瑞芳开往基隆的客运车在雨雾中驶抵大寮时已经六点半了,尽管乘客早已饱和,但司机还是慢慢地挨边停下来,关掉引擎,让上工的人们一个挨一个塞进来。

  早班的乘客除了矿工之外,通常还有许多到瑞芳市场赶早办货的妇女小贩,于是车里除了矿工们身上惯有的一股类似机械油般的味道外,更混合了走道上那些葱、蒜、芹菜,甚至鱼虾鸡鸭的腥膻。车子一停,座位上的人便不约而同地拉开早已蒙上一片水气的窗子,任带着淡淡草香的冷风灌得一车皆是。

  秋男探头出去瞧了瞧,却见同组的锦水正叼着烟站在车门下,略带白发的头上一层淡淡的雨滴,脸上是恶作剧般的嬉笑,一边作势用肩膀顶着塞在门口进退不得的人,一边大吼大叫道:“哇,驶伊娘咧,呸呸,我们来请问一下,你昨天是不是忘了洗屁股?”

  秋男看不见半上半下的那个人,但那声音倒是干脆,“屁股?爱说笑,我怎么舍得洗,您老不是最喜欢舔人家的臭屁股吗?我是特地为您留着的哪!”

  车掌早已习惯了这类粗言粗语,毫无反应地挑着指甲,睡意仍浓的脸上只见嘴唇机械地动了动,背书般地说:“请往里面走,谢谢!”

  “小姐,”锦水跨上一脚,却仍抽空道,“把后面安全门打开好吗?”

  “干吗?”车掌这时倒讶异起来。
“要不然挤在后面的人哪有地方走?”

  车里反应不一,有一声没一声地笑了起来。

  “锦水,哪一天进棺材的时候,知不知道你哪个地方先烂?”

  “当然知道!”锦水终于挤了上来,一边帮车掌拉上门一边道,“那个嘛!没有骨头的那个嘛!”

  “对,没有骨头的嘴巴!”

  “你太有学问啦!”

  “锦水叔!”秋男略站起身招呼,却见锦水早已一路嚷道:“滚水,烧的滚水!”一路挤了过来。

  “你不是陪婶仔坐飞机到澎湖旅行吗?”秋男记得早在一个月前就听他没事提“外出观光”的事,甚至昨天还问自己要不要鱿鱼什么的,怎么……

  “不去啦!”

  “为什么?”

  “不想去,”锦水说着已挨到面前,随手拉拢车窗,“儿子顶老子的位。”

  “难得陪婶仔出去一趟……”秋男说着看了看表,阿菊这时候一定一边咳着,边穿雨衣边准备上工了吧……他不禁想着,当人家在招伴时心里的确也有过随大家去逛上一趟的欲望,不因为什么,就只想到阿菊跟着自己这几年来的操劳,两人若能单独去游览一下,好不好玩是一回事,最重要的是,他真想阿菊了解自己心底深藏的愧疚。可是,即如自己所料的,当他才开口说:“喂,我们去坐一下飞机好不好?”还未加解释时,阿菊一边摊开一家大小的衣服,偏过头来,一边一脸委婉地说:“不要啦,人家说澎湖没有什么好玩的,比我们深澳、瑞滨还不如呢!”秋男不想追问,但心里可明白,脑中的景象是左右邻居的凑在一块兴高采烈地谈论着游览的事时,阿菊孤单站在一旁含笑无话的样子。……

  “干,同一张臭脸看了三十几年还没看腻?喔,连出去玩这种爽事都躲不开,算了,伤神!”锦水大声嚷道,那些女贩嘻嘻哈哈地张嘴笑着,有人低声说:“短命,男人就是这样……”

  锦水又低声向秋男道:“猴囝仔廿八号要当兵去了,他老母看不开,伊娘,一天到晚哭哭啼啼舍不得离开,我心烦,让她到外头哭个够!”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6: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49节

“啊!”秋男忽然叹道,“早知道该让她去,起码有婶仔作伴!”

  “阿菊?她也哭吗?为什么?”

  “不,”秋男摇头,“我阿母。”

  “你阿母?”锦水竟也皱起眉来,“她哭了十几年了还哭什么?”

  “不是哭,只是没事操烦罢了,”秋男叹道。瑞八公路正在拓宽,某些路段颠簸不堪,望着锦水微白抖动的头发,竟觉得是阿母也雇了车一路跟着。

  “操烦些什么?”锦水道,“都抱孙子了她还不知足吗?哪天我过去骂骂她就好了。”

  “操烦阿菊身体不好还得去做工,还有,”秋男望了望锦水说,“她不晓得听谁说顺兴水大,一天到晚叫我换坑。”

  “你怎么说?”

  “我能怎么说?再说还不是同样道理,这里工资多一些,坑又不热,还有,我说锦水叔也在这儿做,大家有照应。”

  “那,她还操烦?”

  “讲不清,我也没办法,她反正喜欢乱想……”

  “你提起我,她有没有说什么?”

  “她说,我爸都没有你的运气,我哪有你好运气!”

  “我懂了……”锦水这时却是一脸肃然,好久之后才喃喃道,“干,她就专想坏的……你懂她的意思吗?”

  秋男点点头闭起眼睛,只觉得眼眶一阵酸热。

  “你们啊……你们……”锦水低声说,“你们母子都在互相演戏,干!”

  演戏吗?秋男心底苦苦笑着……的确也是,他想。阿母只是顾忌着一些事,而,很悲哀的,这些事就是她日夜操烦难以释怀的沉痛,而自己明知阿母含在嘴里的话,但却得假装不解,有时甚至还得在言词上用忤逆的语气去逼使阿母不往坏的地方想。这真是难受啊!

  也许阿母以为我早忘了,但……秋男默默地紧咬着牙,强忍住几欲泛出的泪,……但我忘得了吗?十六年前邻镇的煤矿灾变,锦水叔是唯一获救的人,而当他醒来,大叫阿爸的名字时,自己正跪在坑口,迎接那具全身乌黑的尸体,一边用尽力气拖住往尸身上扑去的阿母,一边还得有一声没一声地叫道:“阿母!不要紧,不要紧,阿母……”
不要紧吗?现在想想也好笑,当初,怎么会想到不要紧这句话?不要紧吗?

  一年之内,全里看不到一张笑脸不要紧吗?一天之内十八个人出葬,十八具棺木迤逦在冷风冷雨的山路上?十八户人家的小孩从此必须断绝幻梦在一夜之间被强迫长大……不要紧吗?

  秋男记得,葬礼过后,村中请来一班傀儡戏,哐哐当当的锣鼓响得满天满地,而台下只有自己一个观众……

  自己就任雨淋着,任她吹着,任崩溃的阿母用尽所有不孝的罪名骂着,任她拧着,咬着,用木棍打着,自己却是动也不动地瞪着那些出将入相的傀儡……阿母不会知道,自己只是想看看,想了解:在这种时日里,为何还有人活得这般风光喧腾……

  “哪天,我过去骂骂她。”锦水最后说。

  中央货柜的仓库从窗外掠过之后,车慢慢停了下来。

  “阿尼奇,”锦水朝司机叫道,“下午经过时开慢一点,没赶上的话,下雨天等车很累的。”

  秋男走在最后,一跨下车,便听见车掌一声哨音,抬头处,车牌竟也迷蒙起来,但仍看得见上面三个似乎悸动着的黑字,“枫仔濑”。

  晨七时十分

  阿菊的雨帽脱得早了些,于是踏入米店的亭子脚时,冷不防地便被檐头流下的雨水浇得一阵子冰凉。

  “早啊!”那个一年到头全身灰扑扑的老板娘端着稀饭迎上来,“真勤快喔,这种天气还做工啊!”

  阿菊朝她笑了笑,喉头一阵瘙痒,便又连连咳了起来。

  “受寒了吗?”

  “不知道,也没怎么,就光咳……”阿菊说着掀起雨衣,从裙头掏出一卷小票,“早上,帮我送十斤过去好吗?”

  “马上就送,”老板娘倒显得热心,放下碗靠近阿菊说,“咳真麻烦喔,人家说土水师傅怕抓漏,高明医师怕治咳,没受凉光咳更不好,你咳一声我听听看!”

  阿菊原本舔舔手指想数钱,听她这么一说才刚愣了一下,岂知真又咳了起来,肺部似乎被什么东西猛揪住,且不停地撕着扯着一般,想停都停不住。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6: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趾上的星光 第50节

“啊,夭寿,你一定煞着了。”老板娘睁大眼睛望着一脸潮红、满眶泪水且又小咳了几声的阿菊说:“我听一下就知道了,你看,没有痰,干咳对不对!那一定是,我头仔有一次也是,逞强啦,一次背上两包米上三楼,走了一半喘不过气,只稍微这么呼吸一挫,好了,回来之后连咳了半年多,十八种花样全变透,仙医都医不好,后来还是人家报了一味药吃了才断呢……”

  阿菊被她这么一说倒不禁相信起来。

  “贵吗?”阿菊问。

  “不贵,不贵,”老板娘猛挥着手,“治病靠贵药就不稀奇了,珠仔草你知道吧?干的,放在锅子里加水炼,滚得差不多了,捞掉渣子,那些汁当茶喝,想喝就喝,喝上两三次,哈,静——静静,而且啊,像你头仔出坑入坑难免肺管不通,拿它当茶喝最好不过啦!”

  “珠仔草?”阿菊略想了想,“啊,我以为是什么,路边可以找到嘛!”

  “啧,唉,草药店十块钱买得上一大把,谁有那闲工夫去找那东西!”

  “是啦,我只是说……”阿菊说着低下头一张一张数着钱,嘴里喃喃念着,手指不时舔了舔,当她数了十四张十元券,发觉竟还多出一张时不禁欣慰地笑了,“这是一百四!”

  “真的,你散工以后就去买,咳久了不好!”老板娘收过钱答道。

  “我会,我会啦,”阿菊把那张十元券又收入腰间,“多谢谢,我吃吃看,要不然……”

  阿菊话未说完便又连连咳了起来,于是便一边把雨帽戴上,一边朝老板娘挥挥手。她可咳得厉害,头不停地随着咳声颠簸,那样子就像感激涕零地朝老板娘叩首答谢似的。

  出了小街雨仍下着,她紧靠着走廊走去,避开货车呼啸而过时溅起的泥浆,如此走了一阵咳了一阵,而就在几乎窒息的一次长咳之后,她突然觉得嘴里有一股浓腥味,用力地引了出来吐到地上时,阿菊停下脚步仔细地看着漂浮在泥水上的那口黄中带绿的痰,然后她觉得肺腑之间似乎舒爽了不少。
“买两个!”她走进面包店指着用塑胶袋装的海绵蛋糕。

  “十块。”老板说。

  “啊?”阿菊掏着钱讶异了一下,“喔!”

  晨七时十五分

  秋男和锦水在浴池边脱下衣服,换上入坑的单衣裤,领了安全电池慢慢晃到坑口时,工友们早已挨挤在寮仔边享受入坑前的最后一支烟。

  一如每个喧嚷的早晨,这个早晨不知那些人又在说些什么,远远地只听见拔地而起的一阵哄笑。

  “什么,什么,分一点来笑笑!”锦水才一冲入人群便耐不住闲地开口吼道。

  “什么什么?问你啦,他们说前生不知做了什么见不得天的事,这辈子才在炭坑讨生活!”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上辈子干的一定是矿工,只不过不一定是煤矿罢了!”锦水这倒一本正经。

  “这奇了,干矿工有什么见不得人?拉皮条吃软饭还差不多!”

  “所以,老兄你上辈子八成干的是那回事!”锦水说着慢条斯理坐到坑木堆上,众人反应稍慢,隔了好一会儿才指着问话的人大笑出声。

  “你甭酸,要是老子干的那回事,你也差不多!”

  “我说过,这边的人上辈子干的还是矿工!”

  “为什么?”

  “请问一下,各位一入坑,见得了天啊?嗯?”锦水这时可得理不饶人,“猪啊,一群白痴!”

  众人一听但觉有理吧,一个个笑开颜,只不过都低声骂了一声:“干!”算是对锦水语末的挖苦稍做反驳。

  “哇!死棋,”一旁那一脸憨厚相的胖子突然叫道,“那,照锦水你这么说,我下辈子跑不了还是在这洞里钻进钻出?……”

  “不一定。”

  “都是你的话,伊娘,上辈子见不得天,所以这辈子做炭坑,你又说做炭坑见不得天,那我下辈子还不是……”

  “不会,你胖子不会!”锦水抢白道。

  “我?”胖子指着自己,不知中计反而问得兴奋。

  “不见天的工作多得是,像你胖子,依我看下辈子一定是‘不夜城’最红的一朵花,哈,一样见不得天,一样洞里这么钻进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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