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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0 13: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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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持如椽巨笔站在法律与道德的高峰,真不亚于暗夜同学的小方天印啊.
佩服!
只是小的感觉,虽然妙笔生花,引经博典,正义凛然,但好似也是只见眼花缭乱的样式,不见一击制胜的实招.
不知是楼主没心平气和的仔细看完暗夜的原文,还是对暗夜所言之事心之肚明或是为争得一时意气而为谁出头.
总之,不管什么目的.也使得看似正义凛然的文字多少有些根基不稳.
如果我没理解错,暗夜那篇文章的重点应该是以下这句:
于是又出现了另外的一个现象,自己先赢取一个有利的职位,然后另个马甲去得瑟,这样不管是热贴还是精华,那就是小菜一碟了。不知道的以为是不同的对象,不过明眼的一看也是漏洞百出。
大家如果在这个情况下讨论我想就更有说服力了吧.
也许楼主会说,
暗夜不光明磊落,想说还不把话说清楚些,墨墨迹迹的.
其实这一点更说明了,暗夜就是想发泄一下情绪,并不想把事情挑明.
而楼主却拔刀出鞘,较起真来了.
这样一来,我觉得只有两个结果,
1\暗夜同学拿出证据,以示真相.
2\暗夜同学偃旗息鼓,以示妥协.
我想这样对暗夜,或者是暗夜所指者都不会很好.
所以我就纳起闷来,
楼主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什么呢?
不管是什么,千万别好心办了糊涂事,
更何况还有点文不对题.
我来论坛不久,情况不了解,人头不熟悉,
我只是就文论文而已.
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大家心平气和的讨论讨论,改改文风,不是什么坏事.
版面热闹起来,总是好事情,说的对不对,也不是什么天大的罪过,
有则改之,无则加冕的胸怀还是要有的.
另外,单从文字角度讲,楼主的文是很精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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