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李卓吾在巴黎夜总会那里写了老李卓吾与梅澹然的佛堂相会,老家伙企图下手轻薄,却传了开去,被麻城人所不齿,不得不离开麻城,五年后回来依然贼心不死。他自己呢?他对高高在上的陶月不也一往情深而且可望而不可及吗?可以说,在知道陶月现在的身份后,他对她更加痴情,更加想入非非了。遗憾的是,他拿起手机不知道摁下什么数字,要和对方通话却不知道她的号码,要和她聊天也没她的qq号,向在这里工作的部门经理打听,也打听不到。 他在这里生活、写作虽然快活似神仙,他却觉得很可疑,生活失去了真实感。办公桌上的台历告诉他,他在这里已经度过了三个多月。不知不觉都过去了这么久啦?他大吃一惊。他以为不过打发了一个上午,一个晚上,最多一夜。因为每天的日子过得一模一样,整座大楼从地下到地上一百多个房间,十几个过厅和曲里拐弯的走廊、过道,无论白天和黑夜都靠头上的吊灯和四壁的壁灯照明,射出的暧昧的光线使人忘掉了真实的世界。这里是不分白天和黑夜的,而且每一分钟都在吃喝嫖赌和只怕想不到只怕做不到的花招中度过,下一分钟和上一分钟没有任何区别。 他甚至觉得,这一切都是他虚构出来的,他把陶月的身份搞错了。他年轻时就听说,有一类叫花痴的男女,其实就是因为得不到心上人,由于极度失望的刺激而失去了理智,患上了精神官能症,严重的叫精神分裂症。他使劲回忆,他觉得和陶月在那间客房里洗澡的那一幕肯定是真实的,之前陶月请他吃饭也肯定是真实的,直到他在陶月离开他到大堂去询问的时候也是实在发生的。他觉得在马路上追陶月,一辆轿车带他去夜总会就有些吊诡。那时侯他受到严重的刺激。因为陶月把他的欲火撩拨到化铁化钢的热度又跑了,谁受得了?没准他在这之后已经处在了完全不能自主的恍惚状态中了。 他决定离开这里,和谁也不说,免得引起麻烦,特别是万一这里的人要他交付他住这里这些天吃喝玩乐所花的费用,那就糟了,付得起吗?这一辈子就是不吃不喝,把买断工龄的钱和所有退休金都加起来也不够数啊。顶起真来,就走不脱了。他故意留在地下室的办公间,一个下午没上去,吃了侍者送来的晚饭,接着吃了侍者送来的消夜。见四下里没有异常,悄悄来到上边,径直往大门口厚重的门帘那儿走去,庆幸没碰到保安。他现在很害怕那些平日他正眼也不瞧的保安,他明白他们对瞧不顺眼的客人下手是决不手软的。他的手抖索着掀开了门帘,门帘是重了些,却不是千钧重,而且挺听话地撩开了一角,他倏的钻了出去,立刻一股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真他妈的爽啊!他好象是个被仇敌久久掐住喉咙,快要窒息了,忽然仇敌松开了手,他大口大口地呼吸着空气,眼明心亮多了。他发现外边台阶上多了两名专门迎接客人的门童,但门童不认识他,任由他走过去,而且礼貌地送别,嘴里连声念叨着,“下次再来下次再来……” 回家了,家里的一切都没有改变,甚至桌子凳子上都没有灰尘。他像最多是早晨出门晚上回来的样子,都没有到处巡视一遍就做坐到写字桌前,打开了电脑,这时他才发现他和陶月的关系已经进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上过床,做爱都做过好几回了。那上边说,他和陶月已经像夫妻一样打得火热,陶月是他的了,他的也是陶月的了,互相不分彼此了。陶月要他把积蓄拿出来,他二话没说,都交给了她。为什么不呢?她都把她的身体交给了他!可惜,他现在怎么使劲回忆也不管用,他和陶月具体怎么干的,在这儿的床上,还是在酒店客房的床上,一点也想不起来了。能想起来的,还是在她穿风衣时,忽然间见到的她那暴露的大腿,还有那天她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他看到她敞开的浴衣显现的几乎全部的身体。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和她干那事是虚假的,或者是我记录的虚假,难道这原本就是水中月镜中花,竟然连感觉也唤不回来了。他不但在记录(其实是创作)的文字中搜索,而且在模糊的记忆中搜索。 陶月是个神秘的女人,和当今涌现的那些女强人一样神秘,叫人捉摸不透。别看她只是在街头躲着城管卖黄碟,那不过是用来打掩护的。她说她正策划一桩大买卖,一旦成功,就可以把日进斗金的巴黎夜总会盘下来,她早看上了,光不动产就值三千万,老板是个没头脑的土包子,干砸了,急着出手。巴黎夜总会无疑是这座城市最具潜力的经营场所,这个城市除了没钱的穷人,都爱吃喝玩乐,除了吃喝玩乐几乎什么也不干,基于这一点,无论干什么,哪怕开银行也没干这一行的爽,那可是财源滚滚来的营生啊。陶月的分析太对了,我不能不佩服得五体投地,别说她是我眼中最美丽的女人,就凭她的头脑,我也得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她提议把我的钱借给她,加上她手里的钱,给她到南边去一趟,等待从海上走私的货船驶来,货船一到就可以赚一大笔。我把我的钱从银行都提了出来交给她。她坐火车去的,没几天坐飞机回来了。她说船没到,但电话联系上了,就是价钱比原先估计的少了点。少多少?我问。她说大约20万的缺口。20万,20 万,把我人卖了也不值啊。我嚷嚷起来。她叫我别灰心,总有办法的。还是她的脑筋好使,她目光在我房间一扫就出来主意了。她笑容可掬地走上前,叫了我一声“我的好老公”,搂抱着我,问我舍不舍得,我说,我他妈的只要有你,还有什么舍不得的?她说,既然这样就好办了,她说这房子拿去抵押贷款怎么样?她说有了这笔钱就万无一失了,她可以在第三个月内就把钱成倍地赚回来,她说到那时候这笔钱就可以作为初始资金投入巴黎夜总会,我俩拥有了巴黎夜总会,还会为花钱发愁吗。她说她手下有一批马崽,个顶个都是人才,都是只知道干活的工作狂,他们能把一切搞定。她说,不出三年就会富的流油,她和我就做甩手掌柜了。她决定在成功的时候嫁给我,带我到欧洲去旅行,到海边去度蜜月,看中哪儿合适,就在哪儿买一幢别墅,在那里度过余生。我的天哪。陶月打哪里来的,她准是上帝派来拯救我这个濒死的废人的。她准是天使的化身,我,我他妈的,这有什么不能答应的呢?为了幸福那一天的到来,哪怕要我上刀山下火海,我也不会说个“不”字啊! 那天,她把我带到她的一个马崽开的饭店,来了两名银行搞信贷的业务员。他们从皮包里抽出一张纸放在我面前,那是一张表格,要我填写姓名,职业,收入,要我把和住房有关的一切证件上的号码和数字都填上去。到这时候我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要知道,这是我最后一点财产,万一有个闪失,我将一无所有了。陶月和一个手臂上有刺青的男人一人一边捺着表格的两个角,以便不给门外吹进的风掀起,我坐在那里简直受宠极了,可是好心情来得快去的也快。我和陶月的目光相遇了那么几秒,发现那是不可抗拒的,里面没有柔情和怜悯,只有渴望和命令,仿佛我小时候犯了错误在母亲的目光里看到的东西,我的身子哆嗦了一下,而那一块刺青在黑黝黝的皮肤光泽的衬托下格外耀眼,它是野蛮和暴力的象征,是向一切公然抗拒的企图说“不”的标志。和他俩盯着我的脸上的表情正相反,我知道我的表情流露着惊恐和不安,但我竭力装出镇静,我要为与这个女人的友谊和对她崇高的爱情付出一切,要在所不辞。可是理智告诉我,你钱没有了,你的房子也押出去了,回不来怎么办。我的目光开始模糊,我的心脏狂跳不止,连笔尖也在发抖。写下的每一个字都比我上小学一年级时在练习薄上写下的还要不成体统,还要丑陋不堪。 “哟,还别说,卓吾的字是有功底的,个个精神,漂亮。”这是陶月的鼓励。 “他妈的,还真看不出来,狗日的字写得棒极了。”刺青嚷叫起来。 “有严柳的风骨啊。” 还是陶月的话有点文化品位,刺青不解地嘿嘿笑了笑。我估摸他不知道严柳为何物,他是陶月的走狗,是她的应声虫。那光景瞧着怎么这么不舒服的呢?他俩一唱一和,使我妒火中烧,我当时就闪过一个念头:他会不会是陶月伙伴呢?不是一般的伙伴,而是床上的伙伴,性伙伴?他和陶月年纪相仿,你看他那孔武有力的体魄,二头肌和大臂肌鼓突着窜来窜去,像跑着两只小兔子,还散发着含有尼古丁烟味的汗味,他俩倒是天生的一对啊! 正是在这个时候我的内心的痛苦达到了极点,我的头脑开小差了,不听我的使唤了,我手上的笔像无头苍蝇冲着纸上的空格撞去,一眨眼,表格上的那些空格都被歪歪扭扭的汉字占据了,空格是吞噬我生命的血盆大口,我的生命将在其间消逝。我的笔在表格底部最后一行的署名线上方写完我的姓名后停住了,仿佛我的内部被掏空了,只剩下一具皮囊。 那张表格被陶月迅速抽去,她脸上闪耀着兴奋的红晕,这是我第一次发现她如此激动,她好象欢呼着离开了写字的桌子,站在包围着她欢呼的马崽们,她还对着表格连吹了好几口气,把笔画里可怜的那点水分吹干,交给从人头上伸过去刺青的手臂,刺青的手臂在挥舞,那张纸在空中哗哗作响。 我用一个闯进别人家门的陌生人的眼光环视着我自己的房间,一切还是原样,没有丝毫变化。它依然是我的。我走进卧室打开床头的那盏可以调节亮度的台灯,尽量使光线保持在我和女人共寝时的亮度。我抚了抚足有两个月没有换洗的床单,上面好象有一层油腻一样沾手,可是丝毫没有女人睡过的痕迹,连一根毛发也没有,更别指望有一只丝袜、一条比几尼、一挂乳罩什么的了。床单告诉我,它不知道除了我还有别人在上面睡过,更别说女人了。我失望地走向我的那张支着可照出上半身镜子的桌子,拿起散乱在桌子上的梳子、剃须刀和一瓶染发的“黑得快”,都是我天天使用的东西,没有女人用的东西,哪怕一只发卡也没有。我打了一个哈欠,我困了,墙上时钟已经指向第二天的凌晨两点了。我拐进卫生间,只巴掌大的地方,黑洞洞的像个洞穴,我简直不敢相信这里就是我和陶月做爱后冲洗下身的地方。我敢打赌,任何一个还有点自尊心的女人走到这里也会跟这里的主人拜拜的。她们图什么呢? 我睡在自己的床上竭力要想清楚一些事情,可是连一件也没弄清楚,到后来,我都怀疑有没有陶月这个人,怀疑是不是为写老李卓吾把脑子使坏了,臆造了另一个梅澹然,或许是被梅澹然这个狐狸精魇住了,使我产生了幻觉。连老李卓吾都着了她的道,更别说我了。很快,禁不住睡虫的袭扰,敢情我早就进入了无知状态,我睡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