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问弦 于 2014-11-18 16:31 编辑
冬天,沉寂的季节。夜晚,安静端然于灯下,看会书,偶尔拿笔,在书上涂涂,划划。
轻握手心的笔,不知怎么的,想起和它有关的印象。
铺陈在记忆中,最早用过的笔,是短短的铅笔头,哥哥们用剩下无法再用,我拿着于小人书上、下两道空白处,学写阿拉伯数字。歪歪扭扭、密密麻麻的,写的重,笔画粗粗的。
上学后,起初几年,用的是木质铅笔,那时没有自动卷笔刀,家庭条件比较好的,能用上简易卷笔刀,一般是拿把小刀,小心翼翼地转笔削,削的表面木头凹凸不一,总细细地修平,笔尖,修的细长。刚削好的铅笔,写字时稍一用力,“啪”一声,尖尖的部位就折了,得心疼半天。
再后来,有了图画课,用上了蜡笔,六种颜色的蜡笔,是课后涂鸦的宝贝。到了初中,有了可以加颜色的水彩笔,有十二色的,还有二十四色的,喜欢将不同颜色的笔,重叠着画,然后看颜色的渐渐变化。圆珠笔和钢笔记得是小学五年级时用上的,圆珠笔轻巧,但写的字笔锋不够犀利,钢笔写起来流畅且有笔锋,却老需加钢笔水,显得麻烦,而有时,不知哪里弄坏了,笔帽一打开,就糊了一手的笔水。虽然嫌钢笔麻烦,却常常喜欢捏着软软的笔管,吸着墨水玩,因为实在想不明白,为何一用力那墨水就能自动跑进去,往往,还故意将墨水再挤回去,然后再吸,玩的起劲。
用过最贵的笔,当属老爸中山装口袋上总插着的派克了,当然,只能是缠着老爸给我写几字过过瘾罢了,当时,只感觉那笔拿起来好笨重的感觉。
写过最轻的笔,是鹅毛笔了,蘸着墨水写字,挺好玩,更多的,是喜欢那上端洁白的羽毛吧。
到了初高中,毕业时,同窗之间,喜欢互赠钢笔或笔记本。精美的钢笔,会一直存留在锁着小秘密的抽屉里,记忆里,也被它画满了甜甜的符号。
现在,科技发达了,笔的使用机率逐渐减少,偶尔闲暇时分,写多几字,手腕僵直,笔画生硬。试想想,被我们抛掷一旁的笔,整日鼠标当笔的你我,如何再现龙飞凤舞笔底生花,酣畅书写的潇洒呢!
或许,骨子里无法舍弃笔墨书香的眷恋之意,常握一支汲水钢笔,随意、随性的写上几字,端详一会,痴笑几声,以解风尘中染上的几分慵懒,以润不是诗客的一颗凡心。
拟联一幅,解嘲之:
素笺总落糊涂字,
秃笔空题明月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