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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分享] 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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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 10: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凤舞九天 于 2015-8-1 15:30 编辑

      老师:“请用又、又来造句,要求越短越好!”小明:“双!”老师:“说的好有道理,我居然找不到让你滚出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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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8 收起 理由
凤舞九天 + 8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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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0 人打赏作者

发表于 2015-8-1 11: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小明最厉害啦
 楼主| 发表于 2015-8-1 11: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唯蓁。 发表于 2015-8-1 11:45
哈哈哈小明最厉害啦

这小脑瓜 不知咋长滴哈
发表于 2015-8-1 14: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热烈庆祝小明终于胜利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8-1 16: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凤舞九天 发表于 2015-8-1 14:52
热烈庆祝小明终于胜利了!

实属不易哈
发表于 2015-8-1 20: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造句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3: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丑了点 发表于 2015-8-1 20:03
这是造句吗

你 说 呢
发表于 2015-8-2 21: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烟消云散 发表于 2015-8-2 13:02
你 说 呢

我说你这是误人子弟,会把孩子们都教坏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8-3 07: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丑了点 发表于 2015-8-2 21:02
我说你这是误人子弟,会把孩子们都教坏的

教孩子 是老师的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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