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梅朵 于 2018-11-28 10:08 编辑
说起金庸,恐怕是我最佩服的人了。
金庸的小说,绝大部分采用的是章回体。每一回的标题都很有意思,不但贴近文章内容,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且基本上都有出处。
在金庸的《鹿鼎记》一书中,金庸称每一回的标题,都是采用其先祖流传下来的诗句。这样一来,不光要熟悉先祖诗句,也要内容上贴近,很是费了一番心思。
我在写《天宫那点事儿》的时候,也是受金庸影响,采用章回体小说的写法。深深的体会到其中的不易。每一回的标题都要费很多心思,不光要点题,还要合辙押韵。这还是自己写,有很大的选择空间,使用现成诗句,难度何止百倍。
说起《鹿鼎记》,那也算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小说了。
之所以喜欢,是因为男猪脚更贴近我们这些市井小民。没文化、没志气、没家势,一个三无产品,偏偏能够在江湖庙堂里混的风生水起,还娶了七个老婆。从这点上可以说,韦小宝为多少屌丝翻身农奴把歌唱,起到了不可磨灭的带头作用。
韦小宝说:看我的经历,你就知道!不要998,只要溜嘴巴!我是韦小宝,我为屌丝代言!
韦小宝身上,有一些很显著的市井气息。贫嘴,油滑,懒惰,怕死,好赌如命,都是他的标签,但同时,他身上也有一些闪光点。
比如说,当有人欺负他妈妈,哪怕那人拿着刀子,他也会奋勇上前,即使打不过,也要骂得他生不如死。北京土话叫混不吝。
再比如说,只要有人对他好,哪怕是因为要巴结他,他也一定会投桃报李。
还有,韦小宝不欺负人,哪怕是大汉奸吴三桂的手下,他也不歧视人家。
最重要的是韦小宝讲义气,重义轻财。这一点上,对于韦小宝这样从小生长在妓院的人来说非常难得。当然,也是因为他从小就没钱,偶然得到那么一两个镚子,啥大件都买不了,还攒个什么劲儿。
从这个角度讲,韦小宝混得好绝非偶然。
在皇宫那么危险的所在,当他认为康熙也是个来偷吃的小太监,便慨然现身,陪吃陪练。这么仗义的表现,难怪得到康熙的喜爱;
在天地会被康熙围剿时,拼着和康熙断交,冒着随时可能喷射的炮火,韦小宝机智神勇的救出了所有兄弟;
文章最后救茅十八一段,韦小宝冒着被康熙怀疑,被世人误解,被严密监视,在重重围困中,依然义无反顾的救了茅十八,颇有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英雄气概。
有道是一个好汉三个帮,交朋友嘛,自然首先要付出,否则的话指望人家关键时刻拉你一把,凭什么?!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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