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香格里拉 于 2014-12-8 19:00 编辑
鞋是否合适,只有脚知道
前几天读论坛文章《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谈到对高跟鞋的喜爱,与作者两岸深有同感。
说起穿高跟鞋的历史,可以追溯到高中时代。
很多人看到这里,可能乍舌:学生不是不允许穿高跟鞋吗?没错,学校是有这个规定,不过那时执行得并不严格,有些爱美的女生穿着高跟鞋堂而皇之地出入校园,也没老师干涉,我就是其中的一员。
那时的高跟鞋鞋跟很细,不记得初次穿高跟鞋有多么强烈的踩高跷的感觉,好像很快就适应了。
穿了大约一年左右,旅游鞋上市了,以其柔软舒适很快在善于接受新鲜事物的学生们中间打开了销路,大家纷纷购买,几乎人脚一双。
那时的县城不像现在,有品牌货,专卖店,商场内部各个摊床,清一色的温州鞋,令人别无选择。
悲催的旅游鞋还没站稳脚跟,名声就被粗制滥造的温州鞋败坏得一塌糊涂,旅游鞋被我们戏称为“星期鞋”,顾名思义,就是只能穿一个星期,有的说穿一个星期都是长的,只消三天那纸板底、糟粕帮就不堪“脚”负,原形毕露,穿两周的,就算不错了,最好的也就一个月。
俗话说,物极必反,温州鞋声名狼狈不久,就被结实耐久的传统皮鞋挤出了市场,我们穿着或高跟或平跟的皮鞋度过了四年的大学时光。
工作之后,脱离了学生身份,平底鞋彻底淡出了我的生活。为了打造职业女性形象,无论裤装还是裙装,一年四季,寒来暑往,清一色的高跟鞋,深色的,浅色的,粗跟的,细跟的,有带的,没带的,单的,棉的,如此穿了将近二十年。
记得有次与办公室的大姐出差,时逢隆冬,脚踏高跟鞋,走在冰雪中,一路挽着大姐的胳膊,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唯恐一脚不慎,人仰马翻,众目睽睽之下,贻笑大方,大姐见我走得如此辛苦,说道:
“一米六的身高已经不矮了,没必要穿这么高的高跟鞋。”
想想也是,鞋穿在自己脚上,谁累谁知道,从此鞋跟逐渐从十厘米降到五厘米,一直到三年前,脚罢工了。
起因缘于夏天穿的一双瓢鞋。
那天逛服装城,空手而出,失望之余,顺道拐进去鞋城,搭眼一扫,一双黑色瓢鞋吸引了我的目光。
椭圆形鞋尖,中高细跟,脚踝下弧形镂空处横出一朵银光闪闪的鞋花,花瓣下一颗水钻吊坠越过镂空处垂了下来,将黑色鞋帮点缀得媚而不妖,卓尔不俗。此一生对人从未一眼触电,对这双鞋可是一见钟情,爱不释手。
试穿的时候,感觉鞋底不太平坦,兜脚,无奈爱鞋心切,不忍割舍,难得遇见行头如此中意,瑕不掩瑜,毅然付款穿鞋而去。
然而鞋不合适,委屈的是脚,此后每着此鞋,行路稍远,便觉脚酸,乏力,一回到家里,忙不迭地甩掉此鞋,解放双脚,经过一夜酣眠,第二天脚复如常,如此便不以为意,照穿不误,整个夏天,出必此鞋,鞋不离脚,真个是痴心一片,忠贞不二。
转眼已是秋天,单位召开运动会,我这喜欢收看体育节目的人被安排做裁判。
话说运动会锣鼓喧天,人声鼎沸,常常惊动雨神,要么阴雨霏霏,要么大雨滂沱,故此人们戏称运动会为“求雨”运动会。
那天雨神虽没光临,却扰了风神安静,一上午冷风嗖嗖,寒气逼人,加之体育场内地势低洼,凉气上侵,直冻得我浑身瑟缩,嘴唇发青,好不容易熬到中午,饭也不吃,直奔附近鞋城而去,不顾裁判统一着装,脚著运动鞋的规定,冲向棉鞋摊位,抓起一双有些眼缘的短靴,套在脚上,感觉有点挤脚,导购员说三十七号已经售出,浑身冻透的我顾不得许多,就这双了。
运动会结束之后,日子如常,我又穿起了裙子,套上了风衣,也没冷落那双小鞋,依旧穿在脚上。
还是感觉挤脚,越穿越挤,无奈这人就是喜新厌旧,有了新的,真的不想旧的,挤脚也穿,直到有一天下班路上,忽然感觉脚痛不已,好不容易挨到家里,脱鞋一看,脚肿了。
脚痛无法逛街再买新鞋,只好穿起旧鞋坚持上班,偏那几天单位在搞活动,每天下午开会,会议室在六楼,为了减少脚的活动,免去“更上一层楼”的痛苦,我让同事代为请假。
不料两天之后,同事传话说领导对我不参加会议已有微词,听罢我甚为不快,心想自己带病坚持工作,领导不仅不领情,还虚论形式,苛究细节,求全责备的,这图什么,请假!
受刘国梁当运动员时,每次赛中换拍换球,也不啰嗦,直接将球和拍出示给裁判,问题解决得高效快速,屡试不爽的启发,我决定本着“事实胜于雄辩”的原则,不费口舌,用双脚说话。
来到领导办公室,我径直坐下,脱下鞋来:
“领导你看,脚肿了。”
“快回家修养吧。”领导有点意外,有点慌乱,想是被我的举动吓住了,平时这么斯文的一个人,今天居然话都不说,直接出脚。
至此,休假三年,领导除了探望问候,从未催我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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